辱管理又吐口水 台受刑人遭判2年4月
台姓受刑人管理「笨狗」和多次吐口水、物,台地方法院依妨害公和侮辱公罪判2年4月有期徒刑,全案可上。
台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指出,男去年4至6月在台服刑期,多次趁管理巡舍房侮辱公妨害公行,根器影像,男至少11次透房窗或送物口,分向5名所管理或物。另有1次朝管理吐口水辱「笨狗」等粗鄙不堪入耳字眼。
判表示,法院考量男去已有多次妨害公前科,且未悔意,依刑法第135妨害公罪及第140侮辱公罪,合行有期徒刑2年4月。全案可上。
台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指出,男去年4至6月在台服刑期,多次趁管理巡舍房侮辱公妨害公行,根器影像,男至少11次透房窗或送物口,分向5名所管理或物。另有1次朝管理吐口水辱「笨狗」等粗鄙不堪入耳字眼。
判表示,法院考量男去已有多次妨害公前科,且未悔意,依刑法第135妨害公罪及第140侮辱公罪,合行有期徒刑2年4月。全案可上。
- 者:中央社者太城台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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