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坡地堆上一般物 苗起求重刑
CNEWS流新者孝/台北
苗栗地署,三地一山竟被非法堆枝,清查堆量高逾1.3,方指警方同境部境管理署中境管理中心,查出姓主嫌等12人提供土地供人倒,以反物清理法、水土保持法等罪嫌起嫌等12人,犯罪情重大者求刑5年。
苗表示,姓主嫌等人自111年8月起,提供苗三八段多山坡地,以每收受2500元至4000元不等之代,容任姓被告等人置共663次的枝、等物,以每重20公,有高13260公之一般事物遭非法置。
苗栗地署察官石超指保七第三大中中,同境管理署中境管理中心、苗栗警察局及彰化查站成案小。去年8月及10月,案小同步搜索多地,查出姓主嫌17家清公司合作,其中有10家持有物清除可,仍藉枝山非法堆放。
察官查後,依以反物清理法、水土保持法等罪嫌,姓主嫌等12人提起公,除犯罪情重大者,分具求有期徒刑5年不等之刑期外, 向法院宣告收嫌不法所得2046000元,另彭姓被告等24人起分。
苗呼人,勿非法置物,以避免森林面少而衍生自然害等,土,共同美好的自然境、守土山林。
照片源:苗栗地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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