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潘文良著作集>益品>寂思 附 於作文 ◇回覆士心
◎於用法 ■相文章
【阿文】008.2
文兄
你好!
又打你了。不好意思!在此,教你。先行!
如下
壹、引及句的位置
若某句需用引及句,有定引置在句之前,或之後?
、用字
下列括的字,有分?
一、「」面跟「」面。
二、「注」解及「」解。
、列
看到文章著「……工、校和村……」此之「和」字,算是中文?(西式文法是如此,中文也是?用,否好?)
肆、破折
小弟得破折,很用得「恰好」。而你文章著「表示意。 例我今天,看到大象、子——你去物?」
有有一定的,比如此句指「同一」人、?
伍、冒
文兄!你在用「冒」,若同一句,遇到「冒」,都怎理?
小弟看到同一句(甚至同一段),用冒,感很!
祝
心!
小弟 士心 敬上
2006.10.25.三 08:02:00
◎於用法
⊕潘文良 撰
士心
看你到些,不禁笑了起,因到些,就表示
士心在是太「真」啦! 果真要步上,阿文的後!
有,真要正使用的,就生,士心所受的困,像是「同一句,甚至同一段,用冒,感很。」
因冒之用,在於「起下文、上文」,偏偏中句,看起,就人得「怎都是冒?」
而所「起下文、上文」,往往也只是,把「主」,在「」(文)之前面或後面的差而已。譬如
「六根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。」 冒於此,叫作起下文。
「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根。」 冒於此,叫作上文。
再者,由於一些句,本身就具有「起下文、上文」之性,像是
「因、所以、所、至於、譬如、反正、然、但是、希望、但、果」等等,其後,就用冒,但有,接著就是述句,譬如
「因他『……』 所以我就『……』 果我就吵架啦!」
冒太接近,往往就教人,看得很不眼啦!(阿文是不得怪啦!但有人就抗。若也不妥,那「因、所以」,用「,」而不用「」也!)
阿文使用符,有依「一、用用;二、能省省。」
法成「一」,只好退而求其次,使用「二」啦! 如前之譬喻,作
「因他『……』 所以我就『……』 果我就吵架啦!」
(反正句子短,起,也不教人有「喘不」的感,省之可也!)
有候,整段太多冒,也只好用逗,取代一些冒了。 (人也真是奇怪!在同一段,看到那多逗,就不得它怪;看到冒,或是,得它怪。「情上的感受知」,在是有理不清也!)
⊙於「破折」的用
阿文也不知有什「」,恐怕再多的「」,也不,人使用的「」啦!
破折,用於「意折」。
所「意折」,譬如正在述甲事,「突然」改,扯到乙事去。
例句「我今天,看到大象、子——你去物?」
「我今天,看到大象、子」,是在述其至物所,破折之後
「你去物」,是突然人。 可以想像其面
甲在描述今天的「物」,正得天花之,突然,乙道
「嘿!你去物?」
「意折」之下,往往也就是偏正在述之「主」的。
文,扯到其他,通常可用「注」,或是「破折」。 譬如
冒太接近,教人看不眼。(阿文是不得怪啦!但有人就抗。)
亦可作
冒太接近,教人看不眼——阿文是不得怪啦!但有人就抗。
用法,其效果,是人不同感受的。用注,比正式,而用破折,有「歇後」之味也! (想必也就是什注,可用「括」,或在句子前後,加上「破折」,形式。)
阿文得破折,亦有「指示、指引、引」的作用,故於文中,每作
「你看——」 就好像用手指,指某物,要人去看似的。
「某日——」 像是引人,入某一空之中。
若作
「你看!」 就有「命令」的味道。
「前前……」 有教人,陷入「回」之中的效果。
若作「你看,前,某日,」等等,只是「平直述」而已。
故可知符的用,也不是「死板板」的,可所要之效果,而加以活用。
⊙於「列」之「」用法
阿文得短之字句(句,四字以),使用「」,比使用「和」字,要得好。 譬如
譬如「寒三友松、竹、梅。」 看起,就很清楚。
若作「寒三友松、竹和梅。」 「和」字於此,看在多。
乃至「寒三友松竹和梅。」 就像把「松、竹、梅」,藏起似的。
五字以上,七字以下,看情形。若一定要用「和」字,或「以及、有」等字(接、介),其前可以加逗,以免句子。
譬如「我一家人、你一家人,有他一家人,可以一同出旅行。」
再者用於字、句,而分用於句。
因人的奏感,是比分,得短促的。
像一些「仗的句、、排句」等,就得注意一下。 譬如
世唯有好、 ←句用即可。
天下如吃。——《益世精》
守身勿妄,免羞父母; ←句末,用分。
不深,必害子。——《益世精》
好近智、力行近仁、知近勇; ←句末,用分。
在官惟明、事惟正、立身惟清。——《益世精》
草作、木作松。秋香,松寒不改容。——唐。李白
↑前偶的句子,可用句。
譬如
天地立心;生民立命;往;世太平。——北宋。
此列句(排句),句,不宜用分或逗,用,如
天地立心、生民立命、往、世太平。——北宋。
⊙於句子需用引及句,下引,置於句之前或後?
可分成方面
一、引用於引用句、述句,下引,置於句之後。 譬如
先人有偈曰「怒中、提防口言、留心忙、惜有。」
二、引用於字句,下引,置於句之前。 譬如
其一家人,相融洽,子女皆有成,正所「家和事」。
(此通常可以省略引,而作正所家和事。)
引用句、述句,上下引之,是一「完整」之段落,故句(或、、),置於下引之前。
士心之所以有此,乃因有,所之句子,得像在述,故教人以辨,下引,置於句之前或後。
可知之句子,不宜也!
⊙於「用字」
「、」二字,音皆同,乃「一字二形」(不一的法)是也!端看人,也不得。 (阿文用「」字,乃因「」字像「裹」字;而「」字之字形,也均;若要用毛「」字,的距,可就拿捏了。)
至於「注」「」者。 「注」乃古用字、「」乃今用字。 (今用字後才有的字。)
因古代造字不多,不用,往往也只好「假借」了,借久了,也就成「自己的——不用」啦!
後,一字太多,往往教人搞混,只得另造字,或另加偏旁,以作分。
然而有了「意、合」的字之後,人「成自然」,也以使用「假借字」,果就成二字「通用」啦!
「注解」「解」,看,是「解」二字,更符合字——然而,既是自古通用,也就不好其是非啦!
但一般通用的字,往往只在某特定的性上通用,而非全都通用。譬如
【注】字,在「用文字解文;名解或明的文字」,才通「」字。 其它像是「灌注、大雨如注、注、全神注、注、下注、孤注一」等,就不可言其「字通用」,便用「」字啦!
像「具」字,副「皆、都、全」之意,通「俱」字。如具、具全,又作俱、俱全。
而「具」字,名,乃「器物、用器、量」。譬如家具、器具、一具。 「俱」字,名之,是故不可作「家俱、器俱、一俱」也!
大有一友人,於文中道
坐在我面的……
阿文之曰「此〈〉者,是以姓之乎?是以名之乎?」
其曰「是姓。『、周』二字,不是『通用』?」
阿文笑曰
「若是姓,〈周〉才,若是其名〈〉,那就啦!
『周、』二字通,但姓『周』者,可不能教人家改姓『』呀!
若人家,名〈〉,可之〈〉,
也不好教人家,改名〈周周〉啦!」
今人不辨性,全都「通用」,果就是「非成是——大家了,就的」,要之「解」,徒口舌也!
好啦!一扯,又一大篇,在很累人,休息吧!
阿文
2006.10.25.三 17:52:00
士心
由於回覆,至看,有排,好看!
阿文
※原附於士心的第八封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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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相文章
◎潘文良《於文章校》。2006.10.19.四 01:04:27
avun01/post/13808251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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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本文首於「阿文的」。2006.10.23.一 10:36:26
◎潘文良《於用法》。2006.10.25.三 17:52:00
https://avun1230.wordpress.com/2006/10/23/◎回覆士心_於用法/
※文整修重「新台。潘文良著作集」。2021.11.29.一 00:00:52
◎潘文良《於用法》。2006.10.25.三 17:52:00
avun01/post/13808237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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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:、引、句、後、主、、意、折、歇後、味、回、假借、通用、性、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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