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博六《公》“三布之玉”露
2007年7月出版的《上海博物藏楚竹(六)》,有《公》一篇,是整理了及一椿景公患事件的《晏子春秋》外篇的三篇及《左•昭公二十年》拼出的包含演性的附加容。但因在此文本手於作,容自部份出了差,於是可以明判定此篇必今人作的容。
因容在把《晏子春秋》篇的容合,原先景公施政造成百姓的埋怨及咀咒,『其善祝,能兆人之』(晏子春秋外篇景公有疾梁丘裔款祝史晏子第七)及『一,人祝,善祝者不能也』(晏子春秋篇景公病久不愈欲祝史以晏子第十二),新自加一段:“是皆苦疾,夫皆,一丈夫之、三布之玉,……”。“一丈夫”如有研究者指出的是指“祝”(然,也包括或是“史”),祝或史即使祭祀奉上“之、三布之玉”求鬼神,也有用。
但自加的“三布之玉”,乃是作者只知查曹魏代揖的《雅》的“布,列也”,仔了解此“布”是不能用在玉的位用的。其,“布”字,本做布料的意思,後因先秦作用的有叫做“布”的,後人也表示先秦的布,而在先秦,“布”字做用,如《尚康王之》到侯出席“布乘朱”(如尚正疏文,解做“布一乘四匹毛朱鬃”),即一乘乘是由四匹排的毛朱鬃成的。由此可以看出,“布”要“列”,要句的配合,如“布”才或可“排一列”,一“布”字“列”,作者只知抄字,不知字的正,遂致想要出“三排玉”或“三列玉”用了的字字,抄了《雅》的解而成厘的“三布之玉”“三列玉”用,上“三布之玉”根本此用法,在先秦任何典籍金石竹帛亦不之,因,置之先秦即不通,後世也此用法。
反而,上博六《公》用了“三布之玉”,明是抄字的今人所造的文本了。(有恒,2025.10.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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