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③ 一切理相
【又若心念此物,及防心防此行,如是等善分,一切皆是著三法我者,已得法我,於一切理除,如、慢等不近。】
倘若“以心想施此物、以防心防此行”等如此的善分,都是著三的法我,那已得到法我的一些菩,在任何情之下都除,如同嗔恚、我慢等不再去做,因些也示都要除的。
三空 [佛光大典]
布施之,能施者、受者、施物三者皆悉本空,摧破著之相,三空。
(一)施空,能施之人我身本空,既知我,希望福之心,施空。
(二)受空,既本能施之人,亦他人受施者,故不起慢想,受空。
(三)施物空,物即珍等物,能一切皆空,有所施,亦空,故不起想,施物空。〔能金般若波蜜多卷上〕(「三相」680) p681。
【又分念此此,一切皆是分三法我者,思知所有功德及思暇、死常、趣苦、修皈依、如此起如是果、大慈大悲及菩提心、修行心所有,一切皆思“此者此、此此生、此中有此功德患”而引定解,如於此等增定解,是增法我,又法我增定解,此道定解趣微劣,行二品如寒,故於二品全生猛利恒常定解之。】
假定像你:「是分啊!是,那是那,些都是分,都是著三,我在要三空,不要去分。那我修道的次第思惟善知的功德以及思惟暇得、死常、趣苦、修皈依、如是感如是果、大慈大悲、菩提心、修行心所有,都是要通思惟“此是此,此此生,此中有如是功德、有如是患等等”而引定解,如果跟善法相的解增的候,作是你的法我也增了,不是完了?同的若法我增定解,那些道次第的定解逐趣於微弱、下劣,行和二者如同寒般相。是行二品根本有生猛利、恒常的定解。
【故如果位安立法身所得,及立色身所得,二相,於如是道,二我相所之事微永引定解,及於此此生、此中有此功德失引定解,二。】
所以在果位上面,安立你得到法身跟色身互不相一般,修道的候,“二我(人我、法我)取微的也要永”要引定解,和於“此此生,此中有此功德、患”的思也要引定解,二者根本有相。
【此依因位正抉二之理。故以教理抉生死涅一切法,於自本性少自性,立量,因果法各各定少紊,安立因果名言之量。此二互相,能所,互伴。此定解,其後乃二,始得入得佛密意中。此理於毗舍那,。】
而又必依因位的正,所以在因位中,很明白地把真俗二啊,要分辨得很清楚。因此以教理抉生死涅寂都是空自性,而安立量(真);而由因果法各各定有少紊,而安立名言之量(俗)。怎西互相害呢?而是一者是另一者的助伴。於上面道理,你有了定的解,然後一步去、修。於道理有了定的(得定解),然後一步去修,二,才是正地了解佛的密意,道理在最後舍那的候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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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若心念此物,及防心防此行,如是等善分,一切皆是著三法我者,已得法我,於一切理除,如、慢等不近。
倘若“以心想施此物、以防心防此行”等如此的善分,都是著三的法我,那已法我,者理在任何情下都要除它,如同嗔恚、我慢等不串一般。
新
假如「我要施些西」的心(藏:gtong ba’isems),及「我要防止行」的防心等如此的善分心,是完全於著「三」的「法我」,那,凡是得「法我」的人,按道理也要像否定嗔恚、我慢等分心一,把善分心完全排除,而不意修些善行了。
又分念此,一切皆是分三法我者,思知所有功德及思暇、死常、趣苦、修皈依、如此起如是果、大慈大悲及菩提心、修行心所有,一切皆思“此者此、此此生、此中有此功德患”而引定解,如於此等增定解,是增法我,又法我增定解,此道定解趣微劣,行二品如寒,故於二品全生猛利恒常定解之。
假如任何(分辨:)「是」的分思均於妄「三」的「法我」,那思善知功德、有暇、死常、趣苦、修皈依、由某生某果、大慈大悲、菩提心、修行菩提心等各思又是什呢?既然些道是要透思「是」,「是那生」又或「是有功德或那些患」引生定解,那,於些道的定解愈益大,「法我」亦愈益大。相反,所修的「法我」的定解愈薄弱,些道的定解亦愈薄弱。,「行」和「」事情便像寒冷和炎一般彼此互相排斥,永不能「、行」培出持久有力的定解。
故如果位安立法身所得,及立色身所得,二相,於如是道,二我相所之事微永引定解,及於此此生、此中有此功德失引定解,二。
因此,如同於果位“安立法身是所得”和“安立色身是所得”互不相一般,在如是道,“二我相所之事微也永”引定解,和於“此此生,此中有此功德、患”引定解,二者也有相。
新
所以,就像「果位」的「佛法身」和「佛色身」者皆成就,而且有任何矛盾街突。同,在「道位」引生1.「小如一微的我相有亦完全」的定解,及2.引生「“是那生”,“是有功德或那些患”」的定解,亦必定有任何矛盾突。
此依因位正抉二之理。故以教理抉生死涅一切法,於自本性少自性,立量,因果法各各定少紊,安立因果名言之量。此二互相,能所,互伴。此定解,其後乃二,始得入得佛密意中。
而又依我抉「因位正」,亦即「二」的方法。如果我以下「量」( 梵:pramana。藏:tshadma) 得定解:
(1)能以「教」、「理」抉生死涅一切法的本性(藏:gnas lugs)而成立,即使一微的自性也有的「量」( 藏:don dam pa’i tshad ma)。
(2) 成立因、果的作各各定,全毫(因、果的)混的「名言量」(藏: tha snyad pa’i tshad ma。又作世俗名言量)。
知道者不不互相害,互相扶助,我便逐通「二」,能加入「得佛密意者」的行列。其理於「毗舍那」一解。
益西彭措堪布示
而又必依因位的正,抉世俗和之理。因此,以教理抉生死涅法於自本性有少自性,而安立量;因法和果法各各定有少紊,安立因果名言之量。二者不不是能和所的,而且一者是另一者的助伴。
此得定解之後,才是通了二的意,才始算是得了佛的密意。
此理於毗舍那,。
有方面的道理,在宣毗舍那泛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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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法示
【又若心念此物,及防心防此行,如是等善分,一切皆是著三法我者,已得法我,於一切理除,如慢等不近。】
宗大一步件事情,他:以布施心想去布施、以防心想去持戒等等,像的念,如理的善分,正是我需要的;如果不了解,以分就是著,有著就不是三空,而是三我的,那已得到法我的菩,在任何情之下都不再行布施、持戒等,它如慢一,不再去做,因是要除的;
但上非如此,得到分智的菩,等是不行,但是布施等事都在大行,《》前後都明一。在依的供中,有人不要供,修佛法不在上努力,宗大就引一段文:如大地菩乃至於等菩,尚且化量身往一切,量劫供佛。我也看到文中那些大菩的供,譬如普菩以上妙供品去供量佛,劫不。如果像你,非他都了然他是不的,所以是我的解。
【又分念此此,一切皆是分三法我者,思知所有功德,及思暇、死常、趣苦、修皈依、如此起如是果、大慈大悲及菩提心、修行心所有,一切皆思此者此,此此生,此中有此功德患而引定解。如於此等增定解,是增法我;又法我增定解,此道定解趣微劣。行二品如寒,故於二品全生猛利常定解之。】
概念非常重要,要解一下。假定像你所的,了是、那是那,些都是分,都是著三,而我在要的是三空,所以不要去思惟、分,都是著,要如如不才;那一,佛下的修道的次第要怎修呢去不管是菩、著菩性相二宗,阿底尊者,乃至於宗喀巴大,有一位例外,凡是、正、有修的大菩祖,都是依的次第修成就的--道次第首先要思惟善知的功德,是外在的件;然後自己要具的是暇人身,要去思惟暇的人身得,又容易失去,死常,死了以後趣,因此感到恐怖而修皈依;皈依以後,了解正皈依是法,法的特是感起,於是依感起之理而修善法;接著然生人天,仍不能究竟解,所以再一步求解;然後推己及人,更一步修慈悲心、菩提心;修菩提心先心,然後再修行心,些全部都是要思惟的,而且正修之前一定先思惟去做有多少殊的好,不做有多重的害,了解了利患,才能推你想去做,有了力量推你去做,才能慢慢地增上,一步一步得所求的果
假定的思惟都是增分,都是法我,一就害了--些跟善法相的解增,同法我也增了;反之,法我增定解,「此道定解趣微劣」,行二者成互相害。事上要行持必照著次第:思惟善知的功德、暇人身,一步一步上,是方便(行),是必要的。如果行持的定解增,就增法我,因此了不增法我,那你就不能行持了。所以行品跟品如寒一般,有了寒一定有,有了一定有寒;有了光明一定有黑暗,有了黑暗一定有光明,完全相背。而中告我的是、行不但不相,而且互相持,要行、行,行持一定要用正智慧持、守,反之亦如此。像你的,不但不能互相持,互相保,反而互相害,所以、行二品根本法生猛利常的定解。
【故如果位安立法身所得,及立色身所得,二相;於如是道二我相所之事,微永,引定解,及於此此生,此中有此功德失,引定解,二。】
因地中行(方便)、(智慧)互相配合,的候感得法身果(由感得)及身果(由行感得)。所以如同在果位上面安立得到法身跟得到色身(通常我叫身、化身)不相背;在修道的候於人、法二我所之事,一方面定解其微自性,一方面此生此之功得失亦能生定解,此二者也不能相背。
【此依因位正,二之理,故以教理生死涅一切法,於自本性少自性立量,因果法各各定少紊,安立因果名言之量,此二互相,能所,互伴。此定解,其後乃二,始得入得佛密意中。此理於舍那,。】
提到因、道、果,在《》中信、解、行、四位次,在印度、西藏一般叫「境、行、果」(根、道、果)。要得到那果,一定要修那道;要修那道,在因地中必正地所的象(境)。所以如果一名字,不用「因」字,可用「境」,那就是我信、解的;根所信所解去修,所修的就叫「道」;相了,就感得的果。所以如果在果位上法身、色身不相背,那在道位上(修道的候)自性引定解以及因果起引定解,此二者就不能相背。哪怕一的背都不可以,就像我的眼睛有一灰都不行,要成就的佛果,道可以入一的西?在道位中要不,就先要在因位上不(知上的-要有正知)。因位在《》上面信、解,必透,因此善知是第一重要,要不然一始弄的,定是一路下去。所以在因位中,要依靠正把真俗二分辨得很清楚。
既然我在果位上感得佛果是法二身相,那在道位上一定要真俗二融,而要靠因位中的正知,也就是真俗二的智慧。格的才是真正的智慧,前面所的相慧、思相慧、修相慧都是方便,因在我件不,如果直接空性,大家有太大的利益。本()最後的舍那部分智慧得非常仔,智慧的特是破,不是我普通的明。可是在我都不,所以只能就眼前你所能了解的程度而,都是方便的法。先用跟我在相的那一部分化粗猛的,然後再入深之,才能正地了解;否我筋一天到晚陷在眼前的小事中苦苦,於深一的理根本就不可能辨,那就一直在佛法的外空。
真俗二怎所真就是,是真的,一都不假的。在中既生死也涅;生死是最低的境界,涅是最高的境界,最低到最高,要找它真的自性,微也找不到,候叫量。但是然一切法的自性不可得,正因自性不可得,所以一切法都是由因而起的--如此因感如此的果。所以在因果法之下,一切法彼此各各定少紊,因感果一都不。
所以在因果起的法中,各各定,如此因定感如此的果,有一差池,安立「因果名言量」。一真俗二正好是一二面,因性空,所以必定是起;因是起,不是天生的,所以必定是性空。起、性空互助伴,怎互相害呢?於道理有了定的(得定解),然後一步去修,二,才是正地了解佛的密意,道理在最後舍那的候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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