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市都局理研程 化人光法案、揭弊者保法知

桃市都市展局政室今(3)日上午建管理及住宅展共同「揭弊者保法暨光法案研」,邀政部有署北分署政室主任明及桃市政查科股曾耀任座,分就「公人申及利益突避法」以及「揭弊者保法」行明。程容除涵法重外,也配合案例分享,助同仁更加理解相的用景落用。

政室李主任表示,《公益揭弊者保法》已於114年7月正式施行,是第一部保障揭弊者的法律,制度包含「三保一」──身分保密、人身安全保障、工作保障,以及任免,藉此保揭弊者能後之揭露不法行。法同要求主管建立完整流程,避免揭弊者遭受打或,化整制度可信度。此次特安排程,同仁熟悉法制涵益保障,也透案例解析,使大家理解揭弊案件在操作上可能面的挑保制。
此次除深入述揭弊者保法的制度背景、用象、揭弊流程保措施外,亦涵光法案相主,包括申及利益突避,助同仁辨相案件中的在,避免因不熟悉定而法,到防自律重。
都局政室表示,未持合局外源,理多元化的法治教育廉政研程,推正的法念廉能值,一步形塑公透明、公正廉明的行政文化,市民看廉能政府的心行。
本文章自《桃子》。原文:桃市都局理研程 化人光法案、揭弊者保法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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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者: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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