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上失200元 男子遭判告罪3月徒刑
王姓男子去年8月台中搭乘高前往台北後,向警方有金200元的背包落在列上,被警方破。台北地方法院8日依告罪判他有期徒刑3月。可易科金,可上。
判指出,王男於民113年8月19日搭乘台高台中往台北的列,晚928分向警政署路警察局台北分局的警案,自己有200元金的背包落在列,可能被人走,希望警方助找。
警方高台北站的器面,未有人拿著王男所的背包,疑其所述容是否,再度通知王男明,王男才坦承,警方移送法。台北地署依刑法第171第1未指定犯人告罪嫌起王男,易判。
台北地方法院理後,王男向警方案而行告,浪司法源,考量王男犯後坦承犯行,目前有收入,也有人因他的告而被判刑或,判有期徒刑3月,可易科金,全案可上。
判指出,王男於民113年8月19日搭乘台高台中往台北的列,晚928分向警政署路警察局台北分局的警案,自己有200元金的背包落在列,可能被人走,希望警方助找。
警方高台北站的器面,未有人拿著王男所的背包,疑其所述容是否,再度通知王男明,王男才坦承,警方移送法。台北地署依刑法第171第1未指定犯人告罪嫌起王男,易判。
台北地方法院理後,王男向警方案而行告,浪司法源,考量王男犯後坦承犯行,目前有收入,也有人因他的告而被判刑或,判有期徒刑3月,可易科金,全案可上。
- 者:中央社者林台北11日
- 更多社新 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