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佃西重案污理中 郭信良再因光弊案被
CNEWS流新者孝/台北
前台南市郭信良因涉及佃西重案,一遭台南地方法院判有期徒刑13年,目前上二中,郭信良又因涉嫌向三地集人嘉村收900元,施台南市府催促理光查通,及造者介入包工程、回填物,再被地署依污、文、反物清理法起,向法院求重刑。
方起指出,郭信良於110底至111,得知嘉村任人的公司及沃公司要在台南山子「台南市室殖暨太光工程10,520KW工程」,依定先向台南市政府提出申,取得南市府局施容、工局建照照及展局容使用核准函,送部能源署申可後始能始施工,可能台公司有之合。
郭信良便毛遂自向表示希望能他的昱峰能源公司合作,助理光可申。三地能源本身即有自申光案之能,委由之昱峰公司助申光案,但是,郭信南市前又是任,南市府具有相之影,可加速南市府查程序甚或少正程,到早始售等事宜,於是同意昱峰公司合作,方乃於1118月10日太光系申工程合。
三地集合作始,到1131月,因郭信欠朱更楠款,遂向朱更楠可引山造承作案之土木、工程,藉此後即可用以朱更楠部分欠款,亦向嘉村引山造而嘉村首肯。但光置在去年2月初申案件未全通,被台南市府要求正,也致山造三地集合作法正式。
郭信有周之急迫需求,竟於1132月至1133月初的某日,於三地能源之公室,向嘉村要款,嘉村法以公司名支付工程用,但是足郭信之需求,求取郭信未持用其影本案、排除申光案之困,於是答交付,定以山造回填土方、整地之工程款名由嘉村私人支1500元,款中有600元供山造回填土方、整地等工使用,其900元嘉村付郭信用以作其使上之款。入山造的信行。
朱更楠收到可用於案回填土方之工程款有600元,成本、提高工程,竟祥金保公司人李勾,於去年2月下旬定,以460元至500元的格李去年5月初起直接在基地上回填堆置物,把光上的填碎混凝土、、砂石、瓦、微等建混合事物多500方公尺,不三地集後,便立刻要求朱更楠回土地原,朱才在今年4月挖走物改堆在山造的工地旁,最後才委合法之物清者加以清除。
察官,郭信所,犯污治罪之公於上收受罪嫌;被告嘉村、朱更楠所,均犯污治罪之公背交付罪嫌。被告朱更楠另犯物清法之未主管可,提供土地回填、堆置物、清除物等罪嫌;被告李犯物清法之未主管可清除物罪嫌。
且郭信良除犯後矢口否犯,狡,犯後佳外;他又於佃西案已因相之遭判有罪,其本案使之均在佃西案起到宣判期,足郭信前案後悔意,司法於物,予重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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