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院三法 公人料保
立法院今天三修正通人料保法部分文,三文定,公置人料保,公或非公遇有人料漏等事故,有通。但由於人料保委法修正草案卡,法主管持行由各目的事。
依法法庭2022年判字第13判要求,人料保委於今年8月11日前成立。立法院遂人料保委法及人料保法,法今天完成三,法已完成委初,但因朝野立委部分文未有共,有待朝野商。
立法院委於6月16日初完成人料保法部分文修正草案,唯於非公管置的渡期,持行文的6年,或短,朝野立委意分歧,後於8月22日完成商,於今天院完成三。
次修法重在於,予必要的管限、化公保管及先管人理者,分段集中事。
三文明定,公置人料保,由首指派人兼任。公不得因所人依法行人料保而予以不利之分或管理措施。落人料保相事,主管得召人料保政策推。
落事故通,三文定,公或非公知悉所保有的人料被取、改、,失或漏,通知事人,且前情形符合一定通,公或非公皆通;公或非公取即有效的措施,防止事故之大,及相事、影、已取的因措施,保存相,以主管查。
有行政查部分,三文定,若非公反法定之虞,或其落本法情而有必要,得通知非公或其相人述意,提供必要文、料、物品或其他配合措施,得自行或同中央目的事主管、地方政府或其他有派行明文件入查,得令相人必要之明、配合措施或提供相明料。
此外,非公及相人正理由不得避、妨或拒。查之人,於因行查所知悉或持有之料,保密,注意被查者之名。
落通,次修法也非公部分增,三文定,非公反本法所定之法中有通之容、方式、限、措施、保存之定者,由主管新台2元以上20元以下,令其限期改正,期未改正者,按次。
因成非公人料保事督限之一元化,三文定,成立之日起6年,由主管行政院公告一定之非公,仍由中央目的事主管或地方政府管。主管每2年一次,逐步非公的管限移。
依法法庭2022年判字第13判要求,人料保委於今年8月11日前成立。立法院遂人料保委法及人料保法,法今天完成三,法已完成委初,但因朝野立委部分文未有共,有待朝野商。
立法院委於6月16日初完成人料保法部分文修正草案,唯於非公管置的渡期,持行文的6年,或短,朝野立委意分歧,後於8月22日完成商,於今天院完成三。
次修法重在於,予必要的管限、化公保管及先管人理者,分段集中事。
三文明定,公置人料保,由首指派人兼任。公不得因所人依法行人料保而予以不利之分或管理措施。落人料保相事,主管得召人料保政策推。
落事故通,三文定,公或非公知悉所保有的人料被取、改、,失或漏,通知事人,且前情形符合一定通,公或非公皆通;公或非公取即有效的措施,防止事故之大,及相事、影、已取的因措施,保存相,以主管查。
有行政查部分,三文定,若非公反法定之虞,或其落本法情而有必要,得通知非公或其相人述意,提供必要文、料、物品或其他配合措施,得自行或同中央目的事主管、地方政府或其他有派行明文件入查,得令相人必要之明、配合措施或提供相明料。
此外,非公及相人正理由不得避、妨或拒。查之人,於因行查所知悉或持有之料,保密,注意被查者之名。
落通,次修法也非公部分增,三文定,非公反本法所定之法中有通之容、方式、限、措施、保存之定者,由主管新台2元以上20元以下,令其限期改正,期未改正者,按次。
因成非公人料保事督限之一元化,三文定,成立之日起6年,由主管行政院公告一定之非公,仍由中央目的事主管或地方政府管。主管每2年一次,逐步非公的管限移。
- 者:中央社者林敬殷台北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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