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警方力拖吊牌 霸停格者恐挨36000

[周刊王CTWANT] 台中市路停格期供不求,但近牌照霸停格的情形,巡查以依法,造成合法停民益受。此,台中警方於4日果行,拖吊1停在北民路前的牌照,依法最高可36,000元,呼主切勿以身法。
警方指出,市秀燕在3日市回,即明指示「有牌就立即拖吊!」,市警局即配合交通局及保局,加巡查拖吊行,以民停益。此次拖吊行中,交通局停巡查在上午停格被牌,立即通警方及拖吊,2小就完成拖吊移置保管。
依道路交通管理例第12定,未牌上路,汽所有人面3,600元至36,000元不等的,而此次案件最高可36,000元,高於路停最低收每小20元,警方「法用不失停,更可能挨元」,呼民勿心存。
台中警方表示,牌照用停格的,持力法,不排除取「立即拖吊」方式,保市民能公平使用路停源,也希望透格法震者,底杜此不法行,造安全、便利的停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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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者:周刊王CTWAN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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