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泰院火8命 院清泉起遭撤
屏港安泰院2024年10月生大火,造成8人死亡,屏政府事後勘查,全院有近5成建,火速拆除。院清泉及其胞兄威菘涉犯失致死等罪嫌,分以500元300元交保。全案後,屏地署清泉等4名被告以起分,但高雄高分查後置不,撤回屏重新。
方查,火起因院水士姓工理水、操作沉水,使用延,材置於可燃物旁,致短路起火,火由增建房延至力供中心D病房,成1名工8名病患死亡、7人受。
事後,安泰院院兼民立委清泉、任安泰院主管的胞兄威菘,因分主行增建,涉嫌反《建法》致人於死,遭列被告;姓水士因失火及失致死遭起;另有具建物公共安全查格的郭姓人,明知建年送交不查告,涉登不罪。
然而,方考量4人犯後坦承犯行、已死者家全和解,院建也拆除原,且院期服偏,具有公益性等因素,最均予附件起分。清泉起期2年,在6月支付公1千元,於2年完成20次偏;威菘起1年,支付公500元加法治教育及公益;姓水士起1年,交60元完成80小服;郭姓查人起2年,支付80元提供20消防防火程。
屏政府此果表烈不,不符社常理,高雄高分也,此乃重大公安事故,原署察官予以起分,是否重失?也疑是否符合符合比例原及妥性,於9月8日撤分,回行查。(任:殷)
(延伸:安泰院火8死!清泉列被告500交保 她痛批:白行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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