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寮地堆置石 高市保局持督去化
【今媒/者李祖】
有媒大寮段地堆置渣山15年未清,保局明如下:
地勇公司於85至90年,租用地堆置石,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0年判,土地所堆置之物品,中公司之品,非物。
地勇公司租用地堆置石等物未反物清理法,但反地用分原,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5年判反都市法,要求恢原地用途。
保局,持督地勇公司地堆置物去化情形,自101年6月起,每月要求地勇公司提送去化度,持追,原全部堆置80,目前地剩下16百多且持去化中。保局同追空污、土壤及地下水情,以免衍生二次污染。
- 者:今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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