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投】十五交保合理?
源/大教授
日前因涉嫌恐罪教唆他人犯罪而遭警查,最後以十五交保,他他陶侃察官是否受到上力,真是笑大方,其他人公平?尤其是柯文哲。
在中民刑事法中,「交保」是指被告向法院提出保金或保,以作保他日後出庭、不能逃、不能妨查或重犯的措施。交保是一替代押的制分,目的是在必要限制被告自由之前,予的遇可能。然而只是被款而已,有被限制住宿出境,其他只是涉嫌欺或污公平?
目前案的具情,根媒,(之)被控涉嫌 刑法第 305 「恐危害安全罪」以及 第 153 第 1 款「煽惑他人犯罪」, 察官/地署於後定他交保 15 元新台,未他押,也未限制他居住出境,的置如同,後果重。
案件在於他在直播媒合喊出「首」、「把清德狗下」等句,外界疑些言是否已成恐、是否具犯罪意或威性。 媒他主自己有恐意,只是受友提而口而出,被曲解。
因此,法院/察官在是否押交保、以及保金金要多少的抉上,需要在「公共安全、元首保」「言自由表界」「控制」等取得平衡。15 元的新台交保金,相比某些重大案件的高保金微不足道,因案涉及恐元首教唆犯人罪,方以15交保方式理,又限制出境居住,如同,其他人很不公平。
本案涉及家元首的恐言,社敏感度高,如今理於,可能被司法放水,且有高度社群影力,如此交保的後症不小。保金金是否其力能力、程度相,是一大,因15 元根本不痛不,以的力,即使要求他一千的保金,也不,否有重的後症。
比以前案子,原五死案涉案主 15 交保(但限制出境出海)案情只是涉欺、涉入相重大刑案,但方仍以 15 交保限制出境,然而如此重,居然也只有15交保金,限制出境。有柯文哲的案子,交保金八千,也限制出境,又加子,比,公平?
,涉嫌要首家元首的罪行居然比欺污罪,是哪子司法?我看以上人要抗了,尤其是柯文哲。以前的阿扁更不公平,因扁案只是涉嫌污,卸任後有安人保,阿扁保的也有,像?
平心而,言自由有其限度,以公然要求解放首的言行,根本不於言自由,至少先收押一子以儆效尤,否未有多不法人士有,一般民的安全又何在?
之,在一民主法治制下,要保被告的自由,同也不能重言威公共秩序受控制,因此我15 就予交保,如同,起也限制其出境。
【以上言第三人投,不代表本刊立,者本於客事自行】
照片源: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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