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犯罪手法系列(5)司法精神:一犯罪者「究竟是真的了,是只是人」?律大者的精神指南
作者:薇薇安雀恩奈德曼(vivian chern shnaidman) 出版社:田 出版日期:2021-03-13 00:00:00
//我怎知道某人是子是人?//
狂疾病,有可能者兼有?或者有其他?
在那些世目的重大新事件中,我常看到一「二一」的心,某人要不是完全了,就是常的精神病者。人是大力反,精神疾病只是藉口,「有」明些人有精神疾病,群暴力的子「念回正常」做出任的行,否就或以死刑。
『我,但我不了解。
很重要的是,在做出之前,至少要先努力理解。』
在「狂」上「」的世界,其有多的狂混於劣行之中。也群犯罪者中有些真的是棍,有些人生病了,有些是精神病者,有些是其他。也有些人被虐待到根本法做出任何理性定的地步……
◎非精神人士也可以使用的友善精神指南──涵了我需要司法精神家的理由,以及精神在法律的用。
精神在世界各地都是一的,本所提及知案例不因司法系的不同,而有地域上的差。此外,有於一般人精神疾病的不足,重大刑案的精神定每每掀起社波,本既是法律相工作者,也是一本大者的司法精神入指南。
◎什情下要行精神定?以及如何判定?──中介明精神查、常精神疾病、可治疾病、成精神疾病的健康及其他多主,附有一份用的精神表方便者考。作者更附上自己平日工作的基本估格式,分享需要的人士。
美司法精神家奈德曼期事精神定工作,他以深入出的方式,者介於精神疾病的一些常迷思以及精神的表,些症可能意著什,以及如何完整地了解和解它。有助於律辨出哪些型的人可能需要精神科,以及最重要的──如何、解和利用精神科所提供的息。
◎我怎知道一犯罪者究竟是「真的」了,是只是人?
像是介如何精神病者,以及如何明和解他的言,探一些主像是「病」「病」的同,以及引人注目的解(例如「多重人格」)和失症抗主。律代表的是哪一方,些的基本理解在法律上都可能重大。
● 律常遭遇各行怪、患有精神疾病、物用、精神病、性犯罪、障、先天缺陷、其他行和情的委人和案件。他往往有好了解精神告的本,也不清楚精神估定的,以及如何在法庭上善用和些料。本法律人士提供了辨精神病患的工具,助他在告和中掌握精神的息和言,中主包含司法精神家的必要性、精神在法律中的用、各精神疾病的介,以及家人的使用。
※人
聿斐|生福利部草屯院精神科/司法精神理事。
「作者奈德曼藉其富的司法精神及工作,以容易了解的言及富的案例故事,在精神非搭一座,以促彼此的了解,特是理精神病犯/患的夥伴──律或其他司法人。
中介生理疾病、方用、毒品等可能引精神疾病的,以做第一接事人的司法人的常。例如未有精神疾病史的中年女性,突的似狂的暴力行,背後的原因可能是使用毒品,但也可能是因治斑性狼大量服用固醇治的果。原因不同,法律上的行自有所差。作者以自己撰司法精神定告的格式,了一篇定告,例示告中呈的目,及各目有的容及相注意事,部分於司法精神定的初者,或是不知道何司法精神定告良窳的法律人,具考值。
法律精神是二完全不同的,在多域生,因此促方的互相了解及通刻不容。本不可能法律人成精神家,但可以法律人初步判行人有否精神障的可能、是否需要精神科的助。至於怎才算『任的』精神定人/家人,就交由者自行了。」(摘自序)
★名人推:
沈伯洋 立北大犯罪研究所助理教授
林明 中正大犯罪防治系暨研究所教授/商心理/社工作
法操司想媒
子午 《者》主
聿斐 生福利部草屯院精神科/司法精神理事
添 北市立合院松德院院…........合推(依姓氏排序)
★文:
序
〈搭一座──法律精神〉
聿斐(生福利部草屯院精神科、台司法精神理事)
精神病是指某思考障的存在
致清楚的知中出另一替代
近年,因接而的重大社治安事件,行人是否因精神障而犯罪、有有教化可能性、能不能判死刑等,「精神定」成章新媒常出的字,得好像大家都知道那一、人人皆可是道地。呢?可能是「有德」的、「恐」法官、或是精神病是犯罪的「免死金牌」。但些述助於社大精神障或心智缺陷的了解,反而加深精神障及心智缺陷者的污名化,而阻病人家求跟外部助的意,有可能衍生更多不幸的事件。
管代的精神可以大多的精神病人持精神症的定,可以在一般或庇性的境中正常生活,因似事件一再地反挫──如:六十多的精障死九十多的,以及期照精障女的母死女──不是一家庭的不幸,也反映了在意的氛,精神障者及家所承受的巨大力及不敢求助的困境。
司法精神做一,自於人始察有些犯罪行非是自意。四幼童弟弟吃乾,致弟弟窒息死亡,法律用人「罪」起幼童?倘若行人是心智如四的孩童的成人呢?或是看起常人、言止得以名地怪的人呢?行人不被,或是所「任能力」的判究竟是什,因著代、重大社事件而不地被及,各的亦有差,考的因素不外乎行人的理解及判外在事的能力,及能否此做出的行及自我控制的能力。
由判定行人是否有精神障或心智缺陷呢?在美或是中的史上,都曾有法者由自己主甚或隔壁居的察就足以辨行人是不是精神常,但作法失之主,且法足代正法律程序要求,而演成由精神者用知,助法庭辨行人精神障或心智缺陷之有,清犯行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的可能,以及依法必自己的行多大程度的任。
二○一九年《我的距》收及口碑俱佳,每人好像都懂了「精神病」,但路警案一罪的判,迅速地戳破假象。事上,大多精神疾病的概念不容易理解,不同於常的生理疾病,可以用抽血、影像查或是外的症理解、疾病的存在,也因此常有人疑可以吃睡洗澡穿衣、有能力食物、使用金物、搭乘交通工具的人,怎可能「有病」?
作者薇薇安雀恩奈德曼(Vivian Chern Shnaidman)藉其富的司法精神及工作,以容易了解的言及富的案例故事,在精神非搭一座,以促彼此的了解,特是理精神病犯/患的夥伴──律或其他司法人。然美台的法制度截然不同,精神病人的症容也常有差,但本是不的。
本第四章花了多篇幅介精神科在估病人常用的「精神查」,各目常用的有名行解,明各象的床意及可能的相;精神病人常常有病感──如同人看他,好手好能走能怎可能「有病」?──於是不意服、不服或是吃但不自己有病等,於他精神症的定及各功能都造成面影,作者以大量的案例故事呈不同精神疾病的,及患者生活造成的影,足供者勾勒出精神疾病的廓。法律人具些功力後,能懂司法精神定告中的大部分容。
中亦介生理疾病、方用、毒品等可能引精神疾病的,以做第一接事人的司法人的常。例如未有精神疾病史的中年女性,突的似狂的暴力行,背後的原因可能是使用毒品,但也可能是因治斑性狼大量服用固醇治的果。原因不同,法律上的行自有所差。
精神病人的犯罪究竟是因疾病,或是本的「」?精神疾病是犯罪的主因,或只是行人的推、卸的理由?作者描多的案例明行本身常多狂的非理性因素,然未必能清楚的一分二,但行人的「病」否,精神科而言,不是太困。印象最深刻的是描述在性暴力犯工作的情境,人的性狂人不寒而,值政府正在司法精神院立之,希望相部可以知道在其中工作的危性不是度想像,及安全的至重要。
最後,作者以自己撰司法精神定告的格式,了一篇定告,例示告中呈的目,及各目有的容及相注意事,部分於司法精神定的初者,或是不知道何司法精神定告良窳的法律人,具考值。
法律精神是二完全不同的,在多域生,因此促方的互相了解及通刻不容。本不可能法律人成精神家,但可以法律人初步判行人有否精神障的可能、是否需要精神科的助。至於怎才算「任的」精神定人/家人,就交由者自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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