篇文章的篇先刊登於中( A15/ 2008/06/30 ),改「校的道德款」。全文另外也在「大代」(
http://mass-age.com/wpmu/blog/2008/07/07/3820/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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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教的「道」?
廖元豪
政大以教法「行不有道」定由,定不予聘。定是一不折不扣的「道德款」,而在前所冒出的,什角度看,也的不太道德。
不,看看下面假的例子,您得些的行是否有「道」或「校」呢?
假一位已婚的得主,因多名有夫之生,被法院判通罪予刑,同也因此妻婚,付出大。但花新依然不。
另一例子是:一位主集法的法律系教授,了未可的「除集法大行」。活遭警方解散,他遂出面大「警察法西斯嘴」。警方散更拒去,警方推。之後因集行法中的「不解散」以及「侮辱公署」,被判有罪定。
在第一例子中,「通」道德所不容,在法律上更是百分之百的不法行,位教授也受法院判定,付出代。在第二例子,位教授用行行自己的主。集法是法,但他形式上依然是犯罪。
您,他任教的大以「行不有道」,予不聘之分?
案其凸了我的教育法制,其停留在前代的「作之君、作之、作之」的念:教被成古代牧民思想下的士大夫,而非代的人。相似的定,在公法以及生戒,更加重。充分示出社的泛道德主。政大的定,其也只是反映行了落伍的法制而已。
在牧民思想下,士大夫不只是「者」或「教」,他必作小民的表率,用道德感化社。因此私德之不,往往受到的制裁。
士大夫道德,只能用於尚分工,更管理科的代。代的教,是大教授或是中小老,都只是教研究的人。他主要的任,是在特定的域,把事情做好。至於「」的人行,道德或不道德,校管,也不必要管。教只要把「本分」做好,他在校外校事涉的行,校根本有管!
但我的教法是把那前代的一般道德,加在教身上。我的社,也往往者有高的期待(看看我的高!),得者就什都,作什都行,而且生活止不可以犯。殊不知,大教授在程中,多只有「理」而有「一般道德」的薰陶。有哪所校(包括政大)在聘任教授,是基於某人「道德高尚」的。反理(如:文抄、教怠惰、不使用研究),在界受到制裁;但婚外情、反集法,乃至反其他法令,校或教育主管置喙。如果「法」尚且管不著,「不道德」又怎能管呢?
因此,校能管的,只有教的「表」包括教、研究、相服、校行、用校方源之行,以及待校同仁生之行。的言,如果是在校爆出,或是校同仁生如此咒,或可被判定「行不」。但以次事件的地身分而言,只能他倒楣在一君不分的社中,才有是否聘的。比之下,多道德上有明瑕疵,但教研究反理的教(有多少教可以一本教科照本宣科在堂上上十年;有多少教授已多年有表新文;有多少者在任政府各「查委」的候,拼命放水?),少被追究「有道」的任。
不,照前面例,就知道泛道德主至少有不的果:第一是可能因泛道德因素,排除了真正的人才。第二是校中是唯唯不敢出的「道德」人,而法容勇於挑既有的思想行者。把「道德品行」「理」混一,示出台社文化在前代的段。
要知道,真正秀的知人才,不得是一位循蹈矩、言慎行的君子。他成天都在挑批判主流的各念,甚至矢志覆人累百年甚至千年的多值。的人,有分狂狷之。表在生活止上,往往也言人所不敢言,未必把世俗值全然放在心上。在社面,世界各的反、保、民等抗主流的活,也都有多者「激情」地。「多少上的抗合上面多少知名教授,拿著克,大Fuck XXX」(摘自:校?政大真是恁老的派
http://blog.roodo.com/torrent/archives/6216693.html )。在台,年解前後,不知多少者教授,都了「非法」的集行。他有有「有道」?
邱淑在中投所的「政治走,是教育!」(
http://tech.chinatimes.com/2007Cti/2007Cti-News/2007Cti-News-Content/0,4521,110514+112008070100140,00.html ),跟多主政大不聘的者一,都一再拿出言的不之批。但仍然有回答:何「政大」「雇主」,可以借期,校及教授身分(不需要撇清做任何disclaimer,有人以他是「代表政大言」或「政大授言」吧)的言加以?我他的言容方式不以然,也他受到的社。但教法可否授政治大去控管制些行?是交法律上的「妨害名」法制「言的自由市」去理之?
也有多人限上地疑:「你意自己的孩子被人教?」在我看,根本不是呀。如果您不反自己的孩子被前面例的者(通又花心的得主、非法集抗法的法律者)所教,您什教有什?如果在校不那些不三不四的,又能把「行政法」科目,教得入木三分,充分引起生趣;而其他「言慎行」的老,在堂上生一水,您希望自己的孩子教?再角度,您是一要考律司法官考的生,在行政法一科,你的?
邱淑的另一,是的言行有男女平等,是一基於性而出的言暴力。我同意。事上,台社的日常或新,日不充了各女性、同性者,乃至比「不」男性的抑歧。些都透法律政策治。基本的性平值,更是身「法律者」的「理」之一部分(尤其的域是「公法」,理上是最著重正、人、平等的域)。就此而言,如果政大依此定有理,予以一定的警告,或尚。
不,也如英九所云,「不聘」如何都逾越了比例原。「仇恨言」或「群」的,往往在於力者用此言制、羞辱、抑弱族群白人非裔美人「黑鬼」、人原住民「番仔」、台人叫大新移民「大妹」......。言使弱群襟,使他感到羞辱不安,甚至造成情心理的害,是一典型的「恃凌弱」,因此值得法律加以。但在期,用劣狂咒的象,是最可能的候人英九。哪的「以凌弱」?既然有「力不等」的,那就只是英九的私人恩怨,是一私。英九大可控告公然侮辱、先人。然而,的言然不妥,甚至可能法,但真的已到「不配在政大教」的地步了?他的道歉且去教育部主秘,不?
其我十分疑「性歧」是真正的理由我的社及校(即使是政大)已重男女平,言中含著的性或其他族群偏,都要重制裁了?那什大及火店到出「大妹」青菜?什自命尊重原住民族的(候人),口原住民「我把你人看」?李敖之流的大男人主者,甚至公以大男人主自,什被「特立行」?
耶:「你之中有罪,就可以先拿石打他。」如果被「不聘」的原因真是他冒出「性歧言」,我的政大同前,你我自己都不曾出各具有性刻板印象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