念真在《些人,那些事》的籍「介短片」(「博客路籍」)中表示:
「我常常得,人生其有件重要、事情是很重要的,一是,一是。可以抒你某些候的情;至於,我得……除了可以跟人明之外,而且……好像可以知道人很多的故事。而、我,其除了籍之外,其是跟人的交往,因一人的候,他他的故事,我得彷就在一本。而且本是有人出的,是他自己跟我的。些人的故事,有候在你人生很低潮的候,你很多鼓舞。」
按念真的法,的象形式,除了籍,包括跟人交往,他他的故事。套用他的法,的象形式,除了以文字表心思意念外,也可以包含用言,「有」不就是用言的形式?
「可以抒你某些候的情」,我想,梓同意句。梓在《父後七日》【後】提到:
「我相信,悲的、失去的、碎耐的,只要把它得好笑,也就得下去,看得下去。也,有些西,可以透,被化,或。」(204-205)
《父後七日》,等於梓她的故事,她父世後所生的故事。
我而言,先看影,後看原著,是了保持影的新感,也是了增加原著的致。
看原著文本回想影情,看到文台相同,有到一票中般的愉;看到相,思梓在不同媒介(籍影)所用的表方式,我有如探推理案情的趣味。
「也,有些西,可以透,被化,或。」
句,我相信。
所的「」,是的,包括「」。
同的,我相信,透「」(的,包括「」),也可以化,或某些西。
就像念真所的:「些人的故事,有候在你人生很低潮的候,你很多鼓舞。」
【:梓著,《父後七日》,台北:瓶,2010年9月3日,初版24刷】
文章定位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