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必使用正中文,分段淘汰
部於16日公告修正《子及子管理法》(以下本法),明要求子全面使用正中文,新增智慧切制度,以化者自律智慧保。
部表示,近年若干口子中文字用中文介面,造成消者混淆。爰修法明文要求子之具名、框、操作介面及面,如使用中文,均用正中文。此外,若者口中文的子,部不予受理分,具亦法列或供使用。
至於行市上已分流通使用之中文子,部考量者,定分段改善期限。即分益智及非子之中文具,於117年9月30日後不得再供使用。而分及珠之中文子,於119年9月30日後亦不得再供使用。倘者,部撤其分果。撤分之具如仍,依子管理例之定,者可能因列未分之具,被最高新50元。
本次修法亦同步化智慧保,者申子分,附「子符合智慧法令切」,以避免子使用未授的名、或容。部表示,藉由切制度,促使者更加重智慧,防止侵行,造公平、合法的市境。
部,本次修法兼文文化、消者益展,期望透正中文的一使用及智慧保,推子朝合法、健全及新方向展,建立更完善的境。
言人:部商展署副署秘
:(02)2343-3300分7003
子件信箱:mschen@aoc.gov.tw
人:部商展署李科怡
:(02)2343-3300分7331
子件信箱:ycli @aoc.gov.tw
部表示,近年若干口子中文字用中文介面,造成消者混淆。爰修法明文要求子之具名、框、操作介面及面,如使用中文,均用正中文。此外,若者口中文的子,部不予受理分,具亦法列或供使用。
至於行市上已分流通使用之中文子,部考量者,定分段改善期限。即分益智及非子之中文具,於117年9月30日後不得再供使用。而分及珠之中文子,於119年9月30日後亦不得再供使用。倘者,部撤其分果。撤分之具如仍,依子管理例之定,者可能因列未分之具,被最高新50元。
本次修法亦同步化智慧保,者申子分,附「子符合智慧法令切」,以避免子使用未授的名、或容。部表示,藉由切制度,促使者更加重智慧,防止侵行,造公平、合法的市境。
部,本次修法兼文文化、消者益展,期望透正中文的一使用及智慧保,推子朝合法、健全及新方向展,建立更完善的境。
言人:部商展署副署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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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新字: 、部、 !--20200629 AI KEYWORD OP--->
- 者: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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