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署公布酸化罐食品造稽查,北部食品工即食粉添加物超,3元;二管中部生技原蛋白(月生)(月太),因菌件未控制在界限,加重12元。
生福利部食品物管理署合地方政府生局,行「114年酸化罐食品(酸化食品)造稽查案」,截至8月8日止,共完成查核32家酸化食品造者,抽查52件品示及抽54件品或原料。
其中3家GHP(食品良好生)查不合格、1家HACCP(食品安全管制系)查不合格、4件品示不符定、2家人不合格,及1家使用食品添加物使用量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及限量暨格。不符定者,管生局已依法,裁新台56元,其查核及果皆符合定。
食署北管理中心主任智今天接受媒表示,新北市鼎珍食品工股份有限公司林的即食粉,是次稽查不合格名之一,品袋包、拆即食,允使用的添加菸醯胺用量超,裁3元。
智,家工不只是即食粉不合格,稽查人在3月19日初查,工天花板有隙,要求改,但4月25日GHP查仍不合格,6元;另外,生物性危害分析有缺漏需提供正措施,但HACCP查不合格,正措施不完整,12元。
此外,智表示,台中市得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「AQUA ABLE 原蛋白(月生)(月太)」,也是不合格名,原因是罐菌件未控制在界限,且家工於必二管象,理做得比好,限期不改,所以加重,地方生位裁12元。
食署今天也公布「114年食用油脂造稽查案」,案完成查核71家食用油脂造者、抽查123件品示、抽123件食用油脂原料或品,其中6件食用油脂品示不合格,管生局已依法,裁19元,者查核及果皆符合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