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八大之3 法
33.我得佛,十方量不可思佛世界生之,蒙我光明,其者,身心柔,超人天,若不者,不取正。
此「光柔」。阿陀佛量光佛,不是世所由物放射出的光、日光、月光、火光、光、光等有形有相的西,而是佛的智慧光、慈悲光,乃是形而有力的西。生接到了之,身的行不再粗硬暴,心理的行也柔平安,不活著的人有用,於亡者也有用。我法鼓山所推的,往生者助念阿陀佛,常亡者的容,由死灰色的恐痛苦相,成的安微笑相。
34.我得佛,十方量不可思佛世界生之,我名字,不得菩生法忍、深持者,不取正。
此「名得忍」。忍的意思是,心得安,不被任何事物所。得「生法忍」的菩,不在任何事物象上生起著,那是初地以上的者所境界。往生彼的生,固然能得不退位,乃至一生位,即使未生彼,而是住於任何一佛世界的所有生,凡能耳量佛名者,也都保位登生法忍的菩果位,得一切深持。「持」是梵文陀尼dhāraī之,持一切善而不失,持一切而不起,之持。
35.我得佛,十方量不可思佛世界,其有女人,我名字,喜信,菩提心,女身,之後,女像者,不取正。
此「不女像」。近代有女性主者,到此文,佛教歧女性,女人身相,其未必正。此乃出於女身柔弱,容易遭受凌辱,多需男性保,科的疾病也多,除了出的女中丈夫,多女性往往也自甘雌伏;故在佛世的印度社,女性於弱,但在印度的宗教信仰之中,又女神的地位化,走向信仰的。
佛教原上男女性是平等的,都能阿的解果,都能成大的菩;然而在成佛之,乃是以三十二相的大丈夫身成等正,三十二相中的藏相,具男性的器官,不露於形之外。至於在佛土,除了方阿佛尚有男女同,其佛土的生,既男相,亦女相,乃是中性;都花化生,既男女的欲、欲想、欲事,然也有男女身相的差了。
此所言是,「若有女人」「女身」者,量佛名,信而菩提心,便能永不「女像」。也就是,生西方土,且自己女身者,便不再女身;如果生世界,不女身,甚至起本,入三界,以身相度生者,不在此例,如音、地藏等大士菩,也常示各女人身相。
36.我得佛,十方量不可思佛世界,菩,我名字,之後,常修梵行,至成佛道,若不者,不取正。
此「常修梵行」。凡是已量佛名的心菩,命之後,已生佛,自然而然常修梵行,直至成佛,不再有男女的性行。「梵行」是梵天的清欲行,梵行brahma-caryā,永男女淫欲行,如三果人所居五不天的人天一。五不天,又名五居天,即是天、天、善天、善天、色究竟天,都是梵行天。
人生,唯有出家沙,持戒,修梵行者。欲得上往生世界,第一件,便是「家欲而作沙」,也就是,若不修梵行,便上往生。
37.我得佛,十方量不可思佛世界,天人民,我名字,五投地,稽首作,喜信,修菩行。天世人,莫不致敬,若不者,不取正。
此「人天致敬」。此有重:1.天人民,量佛名,便能敬信,修菩行。2.天世人,量佛名,莫不致敬。在中民的是如此,不信不信佛教,凡是或眼阿陀佛名者,不起敬。尤其信了佛教的人,都五投地,敬阿陀佛,五投地是面、肘、膝全身著地的最敬大。
38.我得佛,中人天,欲得衣服,念即至,如佛所,法妙服,自然在身,若有裁染治浣濯者,不取正。
此「衣服念」。欲界人天,都有思食得食、思衣得衣的福,何是世界的生。世界生的衣服,不但天衣,也不用染,更不必洗、不必熨,心所欲,念化,、柔、美妙,非人可比,亦非欲界人天所著者可比。
39.我得佛,中人天,所受快,不如漏比丘者,不取正。
此「如漏」。「漏」是,功德法不再漏失,有漏、有、有染法全部除,在小乘是阿位,大乘是八地菩。此是,生到彼的生,所受苦解之,如漏阿,已,必比丘相,故漏比丘;但往生彼的人天生,未必定要比丘相。
40.我得佛,中菩,意欲十方量佛土,如,於中,皆悉照,如明,其面像,若不者,不取正。
此「中普佛土」。第三十一似,唯此是彼中照。《阿陀》有云:「七重行,皆是四,周匝。」本《量》云:「又其土,七,周世界,金、、琉璃、梨、珊瑚、瑙、渠,或有二、三,乃至七,共合成。」此是,彼每一棵之中,都能照十方量佛土。西方世界的多物,以地球世界人所知者命名,看似人的所藏相同,是用人熟悉的物名,必等同人所的物品,宜在象徵的意,不在物品的同。
41.我得佛,他方土,菩,我名字,至于得佛,根缺陋,不具足者,不取正。
此「根具足」。「根」是指人身的六器官,又六根,便是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。人有人生而缺,有人由於病而失去一根乃至根的功能,有的生而陋,有的由於病而失端正的容貌。若能得量佛名,一者生於西方彼,官能面貌,永具足;二者生已缺,也能恢改善。是很有可能的,若以信心心念佛,必有奇出,而且相心,心中有佛,根愉。
42.我得佛,他方土,菩,我名字,皆悉逮得清解三昧,住是三昧,一意,供量不可思佛世尊,而不失定意,若不者,不取正。
此「住定供佛」。「三昧」梵文Samādhi即是定,此的「清解三昧」,梵文本作「普至定」。意若阿陀佛名字,便得如是深定;住於定中,不失定意,只要一心意,立即便能供量佛。
43.我得佛,他方土,菩,我名字,之後,生尊家,若不者,不取正。
此「生尊家」。依梵文本的此,是:「若佛菩,我名,以此所具善根,於至(成佛),皆得生於尊之家。」所尊之家,指王大臣宰官的廷府邸。例如法藏比丘,即王出家,迦世尊也是王子出家,都是生於尊之家而尊,出家修行的好例子。
44.我得佛,他方土,菩,我名字,喜踊,修菩行,具足德本,若不者,不取正。
此「具足德本」。在梵文本的「具足德本」是作「俱行善根」,意思是,他方菩,阿陀佛名字,便能喜地修行菩行,成熟善根。
45.我得佛,他方土,菩,我名字,皆悉逮得普等三昧,住是三昧,至于成佛,常量不可思一切如,若不者,不取正。
此「住定佛」,第四十二的「住定供佛」,有似。此的「普等三昧」,梵文本「善分定」,而且不是住於定中量佛,乃「菩住於定中,於一那言,供量不可思不可不可量佛。」
46.我得佛,中菩,其志,所欲法,自然得,若不者,不取正。
此「意法」。生於世界的菩大,其心所喜,地都可得他想的佛法。因《阿陀》有云,中的「奇妙色之」都在「演五根、五力、七菩提分、八道分。」乃至「微吹,行,及,出微妙音,……是音者,自然皆生念佛念法念僧之心。」《量》也:「自然德,徐起微……吹及,演量微妙法音。」可彼生,、、物,均有意法的福。
47.我得佛,他方土,菩,我名字,不即得至不退者,不取正。
此「名不退」。他方世界的菩,若陀名,立即得不退位。
48.我得佛,他方土,菩,我名字,不即得至第一、第二、第三法忍,於佛法,不能即得不退者,不取正。
此「得三法忍」。他方世界的菩,只要一阿陀佛的名,立即能得一、二、三法忍。
何三法忍?《量》有云:「又量佛,其道,高四百里,其本周五千由旬,枝四布二十里,一切,自然合成……若彼人天,此者,得三法忍:一者音忍,二者柔忍,三者生法忍。」「其()音者,得深法忍,住不退,至成佛道;……目其色、鼻知其香、舌其味、身其光,心以法,皆得甚深法忍,住不退,至成佛道。」
依隋代影寺慧的《量疏》卷下,解此三法忍的意思:「慧心安法,名之忍。忍深差三,次列三名:悟解,知如,名音忍,三地已;趣,名柔忍,四、五、六地;相,名生忍,七地已上。」意思是:已得我的慧心,便安住於真法,名忍,共分深三:1.三地以前的菩,法音而悟者,名音忍;2.四、五、六地的菩,已能去解而直悟相者,名柔忍;3.七地以上的菩,已相相,名生法忍。生法忍的程度,有是初地以上,此是七地以上。
也有人依《仁王般若》的伏忍、信忍、忍、生忍、寂忍的五忍,配本的一、二、三忍,未必正。因此,唐朝的所撰《量述文》卷三,依《瑜伽地》卷四九的下中上三忍之,而不同的看法有所指正:1.於慧所,不以然,因初地以上,皆已入相,不再有趣之。2.於配合《仁王般若》五忍的地前三及十地,而三忍,因伏忍是地前三位,尚未入初、二、三地,本音忍是三地已,故也未妥。
以的看法,本所三忍,都是初地以上菩,故云:「今即音,而有,有而非故,得音忍;柔者乖角,者不空,悟境性,不於有而空故,云柔忍;於法,四句故,云生忍。」依本卷下的文所,云:「其根者,成就二忍,其利根者,得不可生法忍。」
四十八文,略解如上,所引梵文料,考《望月佛教大典》四十八的介。
四十八的容,重有八:
佛土成熟生。
本弘深悲智量。
一生不得度。
一生不成正。
信、、念佛具德,往生彼。
名心皆得不退。
三、三聚、三忍全收,凡因果。
以有境有物接引方便,以生性究竟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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