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-05-12合第15版民意王宏仁中研院近史所研究助理(台北市
近日台社於家同、民族主族群有所,者以在英及北所,提供大家一些考。
北政主要由英派、中和派,以及主北合共和重新成一家的激派成。目前是由主英和平共存的中和派掌握地方政,但仍主英治、完全自治甚至立的其它派成合政府,主要原因在於:不史源、宗教、生活、地理境、言等,北人都可清楚地其他英人分。
然,不只是北有如此象,如果有和格、威斯地居民接,便可以到,地居民通常以地作第一主要同,其次才可能是同大英帝。此看,家同可能是低於族群次的一,甚至族群往往是以家同的方式理,致族群族同形成一相互建、同的主。
如果家同可以不以等同於族群的方式看待,北的立似乎可以化解,因只要告地的北人,你今天於家同歧的,其是在於如何被想像、建;同地,於大英帝的同,也是可以藉由同的方式成,只是一和段的,而非一命定。是,理上可以分的家同族群,不得在生活中可以如此冷血、理性的分。
此外,所民族主理,通常是被界用分析那些二次大後,多因殖民帝崩解所生的新民族家,其家同的建立往往是在家建立後才生,非如洲在一六四八年西伐利後所生的代家,先是有家的建立、族同的立後,才解因不同因素所生的力分配。
台社在日本殖民治、威政、民的外政述,一直到在的民政,不是家政更替的,也了不少殖民主情、省籍、甚至定位等等的因素。些因素相互、法易分之,者心的是,家人以藉由操作所家同可以到其利益,或是真以可以因主族同的而道解族群,殊不知,真正的是在於「同」的度利用。
文章定位:
人(136) | 回(0)| 推 (
0)| 收藏 (
0)|
寄 全站分:
不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