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容「哭好哭」求刑碎 法官打:因人喜好不惜背法令
部力展署北分署前分署宜容,因任涉霸凌,造成1名公生;後又被查出涉嫌利用公款送、自用盒,利特定商得案等情事,涉犯《治罪例》等罪嫌,新北地院今(18日)宣判宜容有期徒刑4年6月,褫公3年,可上。而宜容案後全程哭著罪,律也替她求刑,但合庭指出,因人喜好,不惜背法令,商量身做案,使下面大力,故未宣告刑。
宜容在全案期,尚未到案明前,就自道歉影片PO,但遭友酸根本落。她2度到法院出庭,也全程「哭好哭」,不向家、友、及疑似遭她霸凌短的工程道歉,展悔意。
在被押119天後,宜容今年4月8日遭裁定以100交保,她也哭喊庭上。今年8月11日,宜容又庭俱下,自做事要付出代,深切反省悔,再度高喊「我不起家!」求法官判其部商。
宜容律她是「秀公」,一心求好求效,出、的是手法,「是否一定要她在,用生悔」、「是否稍微苛」。此,合庭,宜容身北分署分署,受家所行公,本以身作,遵守政府法令,因人喜好翌公司,不惜背法令,令下作窗口,如翌量身做案,法密、利特定商,所不。
判指出,宜容在「新本部整修工程案」、「主案」和「侵占三盒」3大案情中,共涉犯2公於主管事利及密罪,和1侵占公有物罪。未她刑,但考量她犯後度良好,省有限的查源,因此其所犯3罪合判刑4年6月、褫公3年。
至於本案宜容的3名部,被起各涉犯密利罪嫌,合庭,3人迫於的高格、只能奉命行事,犯罪尚非劣,也取自身利益,且已自白犯行,方建量刑、以自新,因此予以刑。另3名商各自的公司,被起涉犯利《政府法》等罪嫌。(任;王晨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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