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高中生母恐拿200 地政士:成岸典判例
社的「五高中生」承案出新展。法院已判定姓高中生夏姓男子的婚姻效,夏男承。地政士公全常事琪琳指出,由於母身分及家庭特殊,此案可能成台承特殊案例的典判例。
姓高中生(右)生前跟父的合影。(/翻面)
台中法院的判,夏男因造婚姻登文罪,已於今年2月入服刑,而著婚姻效定,男名下高5元不再於夏男。目前外界注焦向母的承,因母已失中民籍,依《岸人民例》定,若被定大籍,最多能承200元。

夏男定一毛也拿不到。(/翻面)
《三立新》,地政士公全常事琪琳表示,全案最特殊的地方在於母的籍定,因母年嫁台已放籍,但後失中民籍,目前是否等同恢籍,抑或於「籍人」身分,成分配的,若被定籍依法最多只能承2百新台。但若被定「籍人士」不受《岸例》的限制。

母得知子死後悲欲。(/中天新)
琪琳也指出此案特之,因姓高中生的生父母的公公,若母被定籍人士,最可能由母及姓高中生的兄弟姊妹,依法定比例承。

母委律哲子公道。(/中天新)
琪琳建,近年跨、同性或特殊家庭增多,若民心死後分配出,可考用「信」方式,如此信的就不用「承分割」的程序,可以「依」明指定受益人分配比例,然仍需,但此就可成功避免。

母委律哲者,子公道。(/中天新)
夏男出庭被民扯口罩。(/中天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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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者:中天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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