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富美等3大法官明 目前大法官人不判
司法院目前有8名大法官,其中惠、蔡宗珍、朱富美今布明,大法官行使合法是10人;法法庭不合法,所法;大法官不法判。
目前8名大法官法法庭可不可以已受理的算案等案件行理存在重大分歧,大法官惠、蔡宗珍、朱富美遵守10名大法官的定;大法官太郎、洋、忠五和尤伯祥日前透不同意指出,立法院通「法法」,致法法庭不能作的,妥善理。目前大法官蔡彩尚未表。
惠、蔡宗珍、朱富美今天指出,大法官有法忠,必恪遵法,守法秩序,不得自外於法,也不得以方式自我,恣意行使大法官。而行有效之法法是立法院基於法明文授所制定,大法官有遵守的,恣意不用。
明指出,依新修正的法法第30第2定,大法官理、已受理案件的合法是10人;法法庭不合法,所自法;基於守法之,大法官不案件之法判。
明提及,惠等3人曾透法理解方式,多次提出面具建,求突破大法官人不足所致困境,希望於合合法之前提下,全力促成法法庭合法作,避免引政,以自由民主政秩序。
目前8名大法官法法庭可不可以已受理的算案等案件行理存在重大分歧,大法官惠、蔡宗珍、朱富美遵守10名大法官的定;大法官太郎、洋、忠五和尤伯祥日前透不同意指出,立法院通「法法」,致法法庭不能作的,妥善理。目前大法官蔡彩尚未表。
惠、蔡宗珍、朱富美今天指出,大法官有法忠,必恪遵法,守法秩序,不得自外於法,也不得以方式自我,恣意行使大法官。而行有效之法法是立法院基於法明文授所制定,大法官有遵守的,恣意不用。
明指出,依新修正的法法第30第2定,大法官理、已受理案件的合法是10人;法法庭不合法,所自法;基於守法之,大法官不案件之法判。
明提及,惠等3人曾透法理解方式,多次提出面具建,求突破大法官人不足所致困境,希望於合合法之前提下,全力促成法法庭合法作,避免引政,以自由民主政秩序。
- 者:中央社者世怡台北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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