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具急迫性重大建 另依域法定先理 政部土署:尚有4市未完成土功能分(草案)修正提
政部今(30)日召土第44次,告基隆市土功能分整、村元特殊案及桃市土案通之建理方式。委充分後,各提案均原同意。至於有具急迫性之重大展建案件,各市提出具可行之整及期程,依行域法相定先理,桃市政府依此原行推。
政部土管理署一步明,有桃市政府配合未布局及因展等需求,在段理「桃市土功能分(草案)」期,同理「桃市土案通(草案)」作,容涉及未展地整、新增用地量及城展地第2之3等事,委意交意後,所提各建城展地之需求,多已在「桃市土功能分(草案)」予以妥,尚以案通方式理。其若有未能於段入,桃市政府估具急迫性案件仍需先推者,提出具及推期程,另依域法定理。
政部土管理署最後表示,段以完成全22直市、(市)土功能分(草案)目,尚有北市、桃市、南市及南投等4直市、(市)政府已政部土案小查完,速依照查意,完成土功能分(草案)之修正及函政部,以符合土法第45定一公告之要件。此外,利土制度能有效接既有域法相定,持透多元通方式,收集社大心及化政策明,以消除民疑及到共同保土源之推目。
- 者:政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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