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 法 有句:「即失。」就常是社新人最大的困。在美,大生後找不到工作,向政府款,入後,薪水逐年扣抵款;若找不到工作,政府也有完善的失救制度。
台目前人浮於事,失率年年升高,父母免怪孩子:「人工作每天早出晚,怎你整天待在家,也不地去找工作?」失的人待在家受到奚落,到外也要面他人的眼光。找不到工作令人得很痛苦,因而生自卑。其不是他不想找工作,而是找不到合的工作。特是一些受了高等教育的人,因期於家庭、校些的境中,步入社以後,面及的,往往法,致他不地工作,或是乾脆,日枯坐家中。
有一大的男生,已三年有找到工作,他的父母我如何是好?我告他:「你的孩子身力,可以做木工、做泥水匠,或是做各式各力的工作啊!」他的父母不以然地:「那怎可以,我的子是大的,怎可以做工呢?」我:「你的念了。我在美一位律的子,大後有工作,他就去做木工,不深造修,手愈愈精湛,最後成木匠校的老,教生如何做精的工,不但受尊敬,收入也不比一般公差。」
大多人都希望以致用,但是我也看到多人後就改行。有一位生,大主修法律,果到局上班,我很好奇地他:「法律的人不是法官、律或察官?」他回答:「因些照不容易考取,正好碰到政局缺人,而且我一考就考上,所以就去上班了。」像不是也很好?後不要急著精挑,有工作就先去做做看,然後一方面留心是不是有其他更合的工作,再另出路。
佛法的看,叫做「因」,一切事情都要因和合,因成熟了,自然能左右逢源,想要的上就得到;因未成熟之前,即使你碰得破血流,是到碰壁,找不到好工作。
所以,身社新人的父母,他建立掌握因的正求心,助他健康面就市的力。
本文摘自《人生-第302期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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