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婆娑之洋,美之。美哉,福摩沙,於土地的故事你曾用什方法抱呢?我相信透自己的旅行,你更喜台土地,因我在出生,我在成,我有什理由能不它。
【台好野!野孩子的台血事】推序
文/若精舍.柳藏
有一次夜晚朋友小酌,酒三巡之後,酒精直上的,我的「men’s talk」始大放厥,大家摸摸足的肚子,你一言我一句,始在大……有的人希望「走遍天下山水」,有的人要「吃遍天下美食」,有的人要「喝遍天下美酒」,又有的人要「交遍天下朋友」,最後有人提出要「玩遍天下女人……」,忽然大家一沉默,吸了口後,有人口回了:「原你也到了只剩下一嘴的年!」大家一哄堂大笑,招呼喝酒。
大家酒言酒,然出真心,但是最後一望倒不是了抑女性,而是想明自己是哥、猛哥,果都是一群「叫不敢」的小弟。唯有前面四望,倒是人生真正想的想。只要有足的力,有一付健康的胃,走到那玩到那吃喝到那,不啻是人生最幸福的事。
於是最近一本很棒的旅,那是作家江映所於台的深度旅行,不同以往介景的旅,本是作者以更生活的所,彷是一本土民情的,不是真的旅故事,而且是你在可以一一去接的人事物。
我想在她的下看到了我一群男人初想要完成的瑰想,她以野孩子「仔仔」林士哲主角,下一本《台好野!野孩子的台血事》,我於台土地有更多的感,容除了作者的,更像仔仔前半生於土地的旅。
然老生常「仁者山,智者水。」但是以自己的真正投入追求有金回的旅行,是很多代人法放下。就如作者有些朋友埋怨有,有些埋怨有金,但真正不能旅行的原因,是考太多,不生的突,所以始不能成行。
以男主角仔仔著他的白色,在北海岸上,追逐美的汪洋海浪。平日穿上西的他,是一成功且精明的房地商人;下衫後,是一不折不扣的浪人。曾是一知名的鼓手,血液流著情的野性,於是他在台南北流浪穿梭中旅行,美食喝美酒,成一交友的野孩子。
野孩子我到福摩沙之美,品土地的芬芳,交流境的人情味。不管是穿越原生的或嘉南平原的田阡陌,是足於北海岸或花的太平洋所激起的巨浪,身沉溺在丁的南泛,抑或是宜的吊床小酣、倘佯苗栗南庄的露天、品明山的野菜食,、些人、些事,所的故事,我都值得一再足逗留。
在台上,大概有的土地,每一土地都有它深情的故事,我有的大概只剩下我的心的,我如同作者放自己的心,更多的故事入我的魂,也你如苦行僧般的步行,也你著如影《曲》的男主角踩著,是如同仔仔著,甚或搭著列,始你的福摩沙之旅,著本,著中的境,自己生命再次盈狂喜。我相信我更多的生命,自旅行中所感召的呢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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