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:所的湖骨笛疑案,八九千年人的新石器代的早期,竟有十分先的骨笛,不是有人在搞作的假造的骨笛入,令吾人十分疑是一考古大局(有恒按) ================
:於湖骨笛音及相的 作者:祖襄 (2003) | 河南舞湖出土的骨笛,是近十多年外音界十分目的考古器。八十年代末起,翔(1997:170~174)、(1991:50~55)、童忠良(1992:43~51)等曾其中一支保存好M282:20骨笛的音高先後表文章,提出各自的看法。1999年,科出版社出版的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著《舞湖》(上、下卷),其中下卷第九章“骨笛研究”由(1999:992~1020,以下《研究》),湖骨笛作了全面的介及音研究。2000年,表了“中音文化文明九千年河南舞湖骨笛的掘及其意”(2000:3~14,以下《意》),湖骨笛的律特及音史值作了一步分析。或是因身在音界的直接加了骨笛的掘清理和音工作,比全面地掌握了骨笛的第一手料,《研究》和《意》也自然成目前外者湖骨笛的主要研究文。但是,由於湖骨笛法比的重要地位和音史值,且它量多、跨度大、;《研究》和《意》所提供的基本材料和研究情就得有如人意。尤其是於骨笛的律特徵,二文在提供音和律分析方面也都存在一些可商榷之。出於的想法,本文打算就湖骨笛的律二文提出一些看法,希望能通推方面的研究。 音 古器的音,大五十年代起,研究者已注意到要可能客地去了解古器的本面貌,努力不把今人的向加於它。李一先生1958年出版的《中古代音史稿》(1958:45),其中列出的河南琉璃出土的商代五音孔陶音音高,作者明指出最高的四音是吹奏的;了不吹奏的音高相,它用黑符表。研究已明:古代吹奏器的音,吹奏人、吹奏的方法、音器、音的次等都影到音的。方建《中古代器概》(1996:14)于方面作了的述: “器的音果,不同地、人次、方法,表在音高上也有一定出入。尤其是棱音器,如笛子、之,更是如此。此,音的理分析取慎的度。” 八十年代末湖M282:20骨笛的音,翔“湖骨笛音研究”(1997:170~171)一文所作明,是,非人吹,每人按骨笛音高的上行和下行各吹遍。,一音吹了八遍,即得八音。然後取八的平均值,作件骨笛音的。《研究》在介方面的情,由於大部分骨笛都有,音是一些小,稍作修後行的(1999:999)。《研究》又到批骨笛的音工作1987年到1994年先後行了四次(包括上述翔文章列的音情),所音的湖骨笛共有6支,它是M341:1、M341:2、M282:20、M282:21、M253:4和M78:1(1999:999)。《研究》列出了6支骨笛的音(1999:1000~1002)。也是工作件的原因,6支骨笛在音吹奏的次不一:M341:1、M341:2、M253:4三支骨笛是各吹奏了四次(上行、下行),即每音得四;M282:21吹奏了八次(四上行、四下行),即每音得八;M282:20共吹奏了十六次(八上行、八下行),即每音得十六;M78:1吹奏了一次(下行),每音只有一。管《研究》後到取音的方法:除M78:1之外,5支骨笛的音高都是通合各音而取得(span lang="EN-US">1999:1011)。但不能不提出的是,在音次上的“厚此薄彼”象,得在音方法上“不公平”了。且,吹奏人和音的、地不同,也存在不科的因素。 M78:1支骨笛因只吹奏了一遍,其音的科性就不能上述5支相比。一相的有河南汝州市中山寨出土十孔骨笛的音,、居中、王昌燧共同撰的文(2001:37~39)看,支十孔骨笛是由低向高(上行)吹奏音,也只吹了一遍。所取得的音果,本身也存在不科的因素。 另外,《研究》在困的情下,少的骨笛稍作修後行音(1999:999)。音工作的和研究者的苦心,者是可以理解的。可是骨笛是如何行修的?《研究》有具的明。修後能不能恢原(包括汝州市中山寨出土十孔骨笛)?有有原件和修後照片的比?者此不了解,就免心存疑。 《舞湖》上卷第六章物第四骨笛(1999:447)所述,全部的骨笛是25支,其中6支缺,2支半成品,於完整或基本完整的是17支。17支中有多出土又多少有些,以上音,些情固然是事。但是,5支骨笛(M78:1除外,二文研究中有用材料),只完整的骨笛(17支)的百分之三十、全部骨笛(25支)的百分之二十。上,由於行音的骨笛量太少,它能明的湖骨笛音性能就十分有限了。 而以骨笛的早、中、晚三期:早期骨笛2支,M341:1和M341:2音全部的百分之一百。如果修工作可挑剔,音的方法也完全科使人信服;那,支骨笛的音能明早期骨笛的律特。中期骨笛共14支,其中2支缺,M282:1和M282:2音只全部(14支)的百分之十四。晚期骨笛共7支,其中4支缺,M253:4音全部(7支)的也是百分之十四。所以,中、晚期的音材料是不足以明中、晚期骨笛的律特。《研究》和《意》似有注意到音材料的量分在早、中、晚三期骨笛中所的比率;5支骨笛的音按早、中、晚三期排列,以此推出湖骨笛整性(包含史性)的律特。的是有疏漏的。 音高 古器的音如何辨?不是一很容易回答的。一般,文的和音的是之相的重要依。所以,五音和七音的三形已多者所公。其它形的音是否存在,需要提供的根。譬如:曾侯乙中最高一八度是“、商、角、、徵、羽”六音,由此可以定有一六音(翔1981:22~53),且音中也常有的音。又譬如:在西周《大武》“淫及商”(《牟》),研究者注意到考古的西周(西周晚期“中”)存在缺少“商”音,由“羽角徵”四音成的四音(1984:67~84),由此也可以明的音在史上曾存在。 《意》所列骨笛早、中、晚三期的代表性音,其中有一行音,似值得一步,即中期M282:21的骨笛,音“D:3 5 b6b7 1 2 3 b6”。《意》它是六音(2000:5)。是一行五音不完整(缺羽)、有b6和b7的“六音”,的音是否存在?恐怕于史、于音,都以。 《研究》把M282:21同墓的骨笛M282:20 的音高(D:3 5 6 b7 1 2 3 5)相比,M282:21可能生在先,M282:20生在後;M282:21中的“b6”後提高了半音,在M282:20中成了“6”,是一展和步(1999:1008)。《研究》解比勉。因,音看,音的使用有相的定性。一音展演另一音,需要相的。退一步,即便M282:21的六音在史上是存在的,但它和M282:20同出一墓,者之是不可能存在音展演的。M282:21和M282:20於同一高(1 = D),明湖中期先民於高的一致性。M282:21中的“b6”音,是否因孔之而造成了低半音?可能性似也不能排除。 有,晚期中“M253:4”支八孔骨笛,音“#D:4 b6 b7 1 2 3 5 6”。《意》用一例明晚期骨笛“能奏出完整的七音以及七音以外的一些化音”(2000:6)。按《意》的解,那支骨笛的音是“燕音”(1 2 3 4 5 6 b7),其中的“b6”是化音。如果,那它什有低音的“6”,而只有“b6”?而且低音的“b6”和高音的“6”是相差一八度又一半音,是比奇怪的。有有孔或音的呢?是研究者辨音高的呢?是不是可以推敲? 在研究骨笛的音,高是一之相而不能忽略的。音和高,在音是相互依存的一整,是人音音高材料音高空位置和高主音位置的。翔曾在《均考》(1989:84)中分析件音高在小字一“#C”的夏商期特磬,《周》中伶州的“考中而量之以制”的“中”有。翔提出古代音高“中”,是一十分重要的解。音和高相,今天是,古代也是。判古器的音,高是不能疏忽的。 《意》述批骨笛有著前後一千二百年的承展(2000:14),可以,是一具有音史眼光的真知灼。可惜憾的是,目前《意》中所列5支骨笛的音高,表面上看,它的音似乎比一致(但因涉高,仍法肯定它之的一致性);而在高方面,很出它之存在承和展的。《意》所列它的音高如下(2000:7): 早期:M341:1 #D:3 5 6 1 3 6 M341:2 #A:1 2 3 5 6 1 3 中期:M282:20 D:3 5 6 b7 1 2 3 5 M282:21 D:3 5 b6 b7 1 2 3 b6 晚期:M253:4 #D:4 b6 b7 1 2 3 5 6 早期的支高相差五度,是明已有不同的高?是有其它原因?中期的支同一高,但似早期的高不相干。晚期的一支早期的一支高相同,但中期的支似又有。或存在研究者判音高的,但根本在於目前所能得到的音太少,使得它音高的判缺乏充分的依,以判些的正否。 但是,有一是可以肯定的:在湖的墓葬多少支骨笛,人的音在音高方面有它相的集中性和一性,有著在的。不可能、也不出於散的象;尤其是在早的古期。 平均律 《意》通M341:2骨笛的音分析,支骨笛音高(#A:1 2 3 5 6 1 3)所成的各音程中,有四音程是完全平均律的音程;有十四音程接近平均律音程,平均律音程差不到5音分。《意》由此提出湖骨笛的平均律,而探中古代“律”和“”的(2000:7~11)。《意》提出的的值得人注意,但是,《意》提出的根只是批骨笛(25支)中一支骨笛的音,用它明平均律的存在,有多大服力呢?八十年代有研究者提出曾侯乙的律象,是以上、中、下三所有的音根的(王湘:1981:68~78)。 其次,骨笛的孔是不可避免出差,是事。精到“音分”小的位分析它的律,的差也同需要精到“音分”。如何分辨呢? 第三,律上,管律和弦律是有的,管律有一“管口校正”,朱的“新法密率”是一弦律的比率。如果湖骨笛的音高是用一平均律的算方法,那它要包含著“管口校正”的算。如果的,它的算方法不是比朱的“新法密率”要?汝州中山寨十孔骨笛上出的“平均律”(2001:38)是不是也存在同的? 第四,《意》以出的若干音程平均律音程相差不到5音分推平均律,是不足以明的。在律域,非平均律算方法生的音程,有的也很接近平均律音程。譬如:三分益法的大二度是204音分、四度是498音分、五度是702音分,它平均律音程相差都不足5音分。又譬如:古代史上南朝何承天的“新律”,他算出的十二律,平均律的差,最大的相差9.1音分,最小的相差0.5音分,十二律中有七律平均律相差不足5音分(1981:165)。 第五,人於律方法的,也有一到的程。五度相生律和律都是用自然倍音的音律生十二律,前者是用倍音列中的三倍音(五度)成的律制,後者是用倍音列中的三倍音(五度)和五倍音(大三度)成的律制。者可以都於“自然律”。而平均律是人通音,用理性的智慧努力算而求得的,它的生必依靠算的基。朱之所以成功地算出“新法密率”,一重要的原因是他是一位出的算家。人的律史上,五度相生律和律在先,十二平均律在後;是完全符合人音和律由、直到、理性的律。如果平均律生在先,而五度相生律和律生在後,不符合人音和律的律。 所以的,提出湖骨笛平均律,涉到相的不少。 由於湖骨笛掘後,大部分骨笛都有不同程度的;使得能出土骨笛行音的支非常有限。情的湖骨笛的研究很大障。既然客情是,那之急是想方法骨笛行修;不是有限的支骨笛音後,就湖骨笛的律特作整性的描述。因此,首先制定一科的骨笛修方案。修的法也不一定是原件行修;了保存原件,是否可以考用先的科技手段行,然後用品音?依《研究》所述,修工作已有了初步;那提出一全面的、科的骨笛修工程是有可能的。在修的基上,再制定科的音方案。量避免由於吹奏人、音器、吹奏次、吹奏和地的不同而的不科因素。在有了充分的音材料的情下,努力用科的度和方法的、局部的研究始,直至段性和整性的研究。 揭湖音文明的秘,是中界所期待的;也是世界界所期待的。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