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起算日之例示
布:北市捐稽徵
布日期:2011-02-25
北市捐表示,依法定逾期捐加徵金者,每逾2日按加徵1%的金,在算金,各截止日期如逢假日、星期六或星期日延至下星期一。是以截限日期星期四、星期五、星期六、星期日或例假,其加徵金之起算日有所不同了。
例明,如截限日期星期四,因星期五、星期六未逾2日免加徵金,了星期日至星期一已逾2日,加徵1%的金,推;如截限日期星期日(延1天至星期一),星期二、星期三未逾2日免加徵金,至星期四始加徵金,推。所以100年使用牌照之截限日4月30日星期六,5月1日逢(星期日),5月2日金融不上班,依法延至同(100)年5月3日(星期二)止,5月6日(星期五)始加徵金。呼人要保握用各之管道早,以免逾期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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