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Q1、何建物可用「危老例」申重建?
可用「危老例」申重建之建物,都市非目的事主管(文化局)指定具有史、文化、及念值之合法建物,且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者:
一建主管(都市展局)依法通知限期拆除、予制拆除,或估有危之虞限期或拆除者。
二安全性能估果未最低等者。
三屋30年以上,安全性能估果之建物耐震能力未一定,且改善不具效益者。
四屋30年以上,安全性能估果之建物耐震能力未一定,且未置降者。
(插)
*安信叮:工不用危老例唷!(2019-05-31布都市工不得用都市危及老建物加速重建例申重建之解令。).
Q2、「危老」的容?
依「危老例」申重建,享有「建容」「放高度及建蔽率」及「免」等三。
■ 建容
●最高可建基地 1.3 倍之基容或1.15 倍之原建容。
●程模容,者合不得超基容 10%的度上限。
●合之接申建容定,其面不得超危老建物基地面,且最高以 1000 限。
■ 放建蔽率及高度限制
●授由地方主管另酌予放。
●建蔽率之放以住宅之基地限,且不得超原建蔽率。
■ 惠
危老例施行後 5 年(111 年 5 月 13 日前)申重建者,享有下列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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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重建期,免徵地。 ●重建後地及房屋半徵收 2 年。
●重建後未移所有者,房屋半徵收期得延 10 年。(合最 12 年)
Q3、依「危老例」申重建,有申期限?
按「危老例」第 5 定,重建之申,施行期限至116 年 5 月 31 日止。
*惠-地及房屋之免,申期限:111 年 5 月 11 日
*危老期限-申重建最期限,申期限:116 年 5 月 31 日
Q4、度超高-10%的程有?
在「程」部分,在例施行後 3年(即 109 年 5 月 11 日之前)容 10%,在往後5 年,容逐年 8%、6%、4%、2%、1%。
Q5、理耐震能力估可向市政府申多少助呢?
申人具下列文件 向北市建管理工程使用科提出申:
一申。二初步估告或估告。三查查通之明文件。四估及查立予申人之一票或收正本。
1初步估:
地板未 3000 者,每 12,000 元
地板面 3000 以上者,每 15,000 元
估查核,每 1000 元
2:
每不超估用之 30%或 40 元
3查用
初步估果未最低等,附查查通之明文件者,每 6000 元。
估助每估用 15%,但不得超 20元
Q6、度超高-「危老」或「都更」哪好?
危老例、都更例在用、理程序、助及捐免等各有不同,申人考量基地、整合情形等一申,各的差如下:
危老例:
l 申人:土地及建物所有人限制, 1 也可以申。
l 基地模及件:面限制件(海砂屋震屋或 建物耐震能力估 得用危老例申重 建。)
l 容:
(1) 不得超法定容 1.3 倍 或原容 1.15 倍。
(2) 程+模法 定容 10%。
(3) 不得再申其他。
l 施期: 116 年 5月 31日前受理。
l 同意比例:100%全土地及建物所 有人同意。
l 申程序:定符合危及老 建物後,提具重建 核,主管於 60 日 查完竣。
l 分配制:由地主自行商 定。
l 惠:111 年 5 月 12 日前申 重建者,得免地及 房屋。
l 土地 增值:免。
l 契 :免。
l 地:重建期免徵、重建後半徵收 2 年。
l 房屋:更新後半徵收2年,半徵收2年未移者,得再延 10 年。
都更例:
l 申人:施者,如建公司所有人 立之更新都更中心 公部。
l 基地模及件:
模:面1000 。面500 之更新元需都更同 意。
件:公更新地或符合自 更新元或指。
l 容:
(1) 不得超法定容 1.5 倍或原容 +0.3 倍法定容。
(2) 可外申海砂屋射屋 放空等容。
l 施期:申效限制。
l 同意比例:多,土地及建物所有 人 75%及 80%同意
l 申程序:理公展公 核定公告等程序, 意整合及理而定。
l 分配制:所有人施者透利 或合建方式分配房地。
l 惠:得免地房屋土地增 值及契。
l 土地 增值:
(1) 抵付利共同部分免 徵。
(2) 利土地第一次移徵 40%。
(3) 利金者免徵或徵 40%。
(4) 合建原所有人施者 理移,徵 40%。
l 契 :
(1) 抵付利共同部分免 徵。
(2)利土地第一次移徵 40%。
(3) 合建原所有人施者 理移,徵40%。
l 地:更新期免徵,更新後半徵收 2 年。
l 房屋:更新後半徵收 2 年,半徵收 2 年未移者,得再延至多 10 年。
料源: 台北市建管理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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