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十年,台政府致力推「
危老重建」政策,希望藉由加速老建物的改建,提升都市安全、土地利用效率生活品。然而,政策加持,但仍不上房屋老化的速度。近因金融,即使危老例放,民若法金融利取得款,想要「危老重建」也只是空。
作期察都更危老政策的不,者「想改建借不到」的困境,已不是案,而是反映出台危老重建政策的失衡,法制走在前,金融通未跟上,致重建停,有需求的屋主有可能求助。
危老例原本被足都市更新法的「特快列道」,在法便、因明、程短。然而,推多年後,真正完成改建的案件量仍不高,原因之一除了住的改建意整合外,者很大的原因,在於
建金措困。
即使《行法》第72-2之前已修法,理上不限制危老案的放款度,但金融依抱持度保守的控管心。於多屋主,有房子、足收入明、有大型建商或全案管理公司背,申乎成不可能任。
站在金融立,危老案的款不可小。尤其在高化社,屋主多退休者,缺乏定金流,即便值高,法提供有效款保;加上危老重建本身有高度的不定性,包括:整合困、施工、完工後房行情未知等因素。
再者,多行仍缺乏理危老案的部或查架,使得基行在面案件,可拒以避。也就是,不是法,而是整金融系老屋重建款「能力」的反映。
地察,不少案都是社屋主已成初步共,想行改建,因款不到位而停甚至流。在台北市、新北市的老巷弄尤常。者作不工作者,建若有建金需求的地主,可以求市上有品牌、、信的
全案管理,地主的自身件,助估可借到的度和成,以及取到最惠的款件,建金措到位,以完成危老屋改建的心。
文/安信建理 峰
案?接洽安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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