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事卷第六
大唐三藏法玄奘奉
三法品第三之一
吾世尊如是言:「知,有情界互相近,不相乖,劣解有情,劣解有情,更相近染承事。妙解有情,妙解有情,更相近染承事,在去有情界,已相不相乖。劣解有情,已相不相乖。劣解有情,劣解有情,已相近染承事。妙解有情,妙解有情,已相近染承事,在未世有情界,相不相乖。 劣解有情,劣解有情,相近染承事。妙解有情,妙解有情,相近染承事,在在有情界,相不相乖。劣解有情,劣解有情,相近染承事。妙解有情,妙解有情,相近染承事。是故尊者如,其同有六十人,恒集同修阿若行。摩迦其同,有量人,恒集同修杜多妙行。其舍利子其同,有量人,恒集同修大智慧行。大目乾其同,有量人,恒集同修大神通行。拘瑟祉其同,有量人,恒集同修解行。其慈子其同,有量人,恒集同修正法行。迦多衍那其同,有量人,恒集同修行。尊者善,其同有量人,恒集同修住行。伐多其同,有量人,恒集同修行。其波其同,有量人,恒集同修持律之行。物力士子其同,有量人,恒集同修,僧敷具等行。尊者不其同,有量人,恒同修集天眼行。尊者阿其同,有量人,恒集同集多行。其怙其同,有量人,恒集同修持戒行。童子迦其同,有量人,恒集同修巧行。其劫比其同,有量人,恒集同修,教教授大行。尊者陀其同,有量人,恒集同修,教教授尼行。婆西那其同,有量人,恒集同修端之行。愚人天授其同,有六十人,恒集同修勃逆行。是故知,有情界互相近,不相乖。劣解有情,劣解有情,更相近染承事。妙解有情,妙解有情,更相近染承事。」世尊重此,而曰:
如草木林,亦如火等,物各以聚,有情界亦然。
愚者狸於愚,智者於智,知朋,有智人。
如凭破浮囊,必沈於大海,近怠慢者,定失智光明。
故怠慢,栖止空,近有智人,速能殄苦。
吾世尊如是:「知,三因三能感後有,云何三?所明未永故,未故未息故。由是因能感後有,所以者何?良田子,灌,明智,了之所覆蔽。便安住欲有色有,色有。欲最下色其中,色妙。若欲界感熟果,不在前不可施,此欲有。由欲界感熟果,正在前故可施,此欲有。於良田,子灌,明智,了之所覆蔽,便安住下欲有。若色界成熟果,不在前,不可施此色有。由色界感熟果,正在前故可施,此色有。於良田,子灌,明智,了之所覆蔽,便安住中色有。若色感熟果,不在前,不可施色有。由色感熟果,正在前,故可施色有。於良田,子灌,明智,了之所覆蔽,便安住妙色。知,由故出欲有,由色故出色有,永故出一切,有有起思生。汝等以正慧,如,出欲有,以正慧如,出色有及色有。云何汝等,以正慧如,出欲有?欲不善法,有有伺生喜,具足安住最初,能以正慧如,其中色受想行。如是法性皆是常,皆是其苦如病如,如中毒箭有有害,有怖有猜,有怨有,迅速多疾疫,多不,散我不可保信。如是汝等以正慧,如出色有,正超一切色想,有想,不思惟想,具足安住空,空,能以正慧如,其中所有受想行。如是法性皆是常,皆是其苦如病如,如中毒箭,有有害有怖有猜,有怨有迅速,多疾疫多,不散我,不可保信。如是汝等,以正慧如,出色有。云何汝等,以正慧如,出色有?正了知是寂,是微妙,慢息渴,阿耶路,空所得,欲寂涅。如是汝等,以正慧如察,出色有。若能如是以其正慧,如出三有,便於欲有色有色有,能深背。深背故能正欲,正欲故能得解,得解已便自了知,我生已,梵行已立,所作已,不受後有。」世尊重此,而曰:
以正慧,三界出相,能止息行,得最上涅。
已解漏,善修瑜伽,任持最後身,降伏魔所使。
吾世尊如是言:「知,三因三令有情,希求利生多患,云何三?一者,欲因,令有情希求利,生多患。二者耽著因,令有情希求利,生多患。三者,受用不患因,令有情希求利,生多患。汝等,不起此三因三,希求利生多患。有,具此所三因三,往施主家求利,或其家忽遽,已然默不敬,不起承迎不延就座,不共。彼此相便起念言:『此施主家恒相敬待,所使其然?』由此因便於彼所,不忍不起恚害心,或身不善,因斯趣中,受不果。知,我世有情,或利其心,身命趣,生地中受不果。我世有情,或由衰其心,身命趣,生地中受不果,身命趣,生地中受不果。我世有情,或由利,及衰其心,身命趣,生地中受不果,所以者何?愚凡夫被利,先破其膜。破膜已破其皮,破皮已破其肉,破肉已筋,筋已破其骨,破骨已髓,然後方住。是故汝等如是,我云何,不被利其心,我云何,不被衰其心?我云何不被利,及以衰其心?空勤修行,速上常涅?汝等如是。」世尊重此,而曰:
由三因,希求利,功德,及退失人天。
有明人,遇利衰,其心善安定,不如山王。
常安然,正法,修深智,常涅。
吾世尊如是言:「知,欲界生略有三,於彼成大福聚,而受欲生死,不能出,所以者何?彼生,是欲所行境界地故,云何三?一,欲住天欲界生,二,化天欲界生。三,他化天欲界生。如是三欲界生,於彼成大福聚,而受欲生死,不能出,所以者何?彼生,是欲所行境界地故。我弟子,於此三欲界生,如有患,故於欲界深生背,生背故能正欲,正欲故能得解,得解已便自了知,我生已,梵行已立,所作已,不受後有。」世尊重此,而曰:
欲界三生,恒受欲,欲住化,他化自在天。
生如是三,成就大福,而生死,不能生上地。
於此欲中,若能知患,人天等趣,上涅。
吾世尊如是言:「知,世有一,成就三法而似,云何三?有一,敬承愧,懈怠忘念,如是一,具足成就如是三法,而似,德而僧,唱如是言:『具知,我亦是真沙子。』然此一,有增上戒定慧,如清真僧,而僧,唱如是言:『具知,我亦是真沙子。』如世有牛群後,高唱言:『我亦是牛宜相待。』然此身,耳蹄喙毛色音,皆牛而牛後,高唱言:『我亦是牛宜相待。』如是一,其德而僧,唱如是言:『具知,我亦是真沙子。』然此一,依止村城聚落而住,日初分整理裳服,持衣,往入村城聚落乞食,不能持身意,不住正念不守根,於信施主家,我此,所有言皆似。」世尊重此,而曰:
剃服染衣,手持器,戒定慧,而自沙。
如世有,牛形相,而逐牛群後,自是真牛。
如是,成敬等法,常清,而不菩提。
吾世尊如是言:「知,有三,若能於中放逸,夜精勤,空倒修,未生漏令永不生,已生漏令永,云何三?一者增上戒,二者增上心,三者增上慧,何等名增上戒?具尸,安住守解戒,所行不,於微小罪大怖畏,具能受所,成就清身二,成就命成就,如是名增上戒。何等名增上心?,能正欲不善法,有有伺生喜,具足安住最初。乃至具足安住,第四,如是名增上心。何等名增上慧?如了知,是苦,苦集,苦,及能趣苦道,如是名增上慧。如是三,若能於中放逸,夜精勤,空倒修,未生漏令永不生,已生漏令永。」世尊重此,而曰:
戒心慧三,智者修,勤精常安,密禁守根。
夜空,世,勤修戒心慧,如求自燃。
名,至所後,所,成清妙智。
得不解,已永漏,生死苦,後有更有。
吾世尊如是:「知有三,若有勤修,不空果必至究竟,能得甘露能涅,云何三?一者增上戒,二者增上心,三者增上慧。何等名增上戒?,尊重尸戒增上,不重等持定非增上。不重般若慧非增上,彼於少小所戒中,微有所犯即能出,所以者何?我彼人不犯,所制不深愧。定能清梵行,定能成清梵行,於能住尸,能住所。彼人定能永三,流果,得法定趣菩提,於七返人天往,苦。如是名增上戒。何等名增上心?尊重尸,戒增上,尊重等持定增上,不重般若慧非增上。彼於少小所戒中,微有所犯即能出,所以者何?我彼人,不犯所制。不深愧,定能清梵行,定能成清梵行,於能住等持,能住所。彼定能五下分,不果得不法,受化生,於彼世般涅。如是名增上心。何等名增上慧?尊重尸,戒增上,尊重等持定增上,尊重般若慧增上,彼於少小所戒中,微有所犯即能出,所以者何?我彼人,不犯所制,不深愧,定能清梵行,定能成清梵行,於能住般若,能住所。彼人定能永漏,得真漏,心善解慧善解,於法中具足安住,自通慧,能自了知,我生已,梵行已立,所作已,不受後有,如是名增上慧。若有於此所三,勤修者,我必定不空果,必至究竟能得甘露,能涅。如是名有三,若有勤修不空果,必至究能得甘露,能得涅。」世尊重此,而曰:
勤修增上戒,住戒住所,能永三,定流果。
勤修增上心,住定住所,能五下,定不果。
勤修增上慧,住慧住所,能一切,定生果。
三不唐捐,必第一,故尊重三,法性疑。
吾世尊如是言:「知,有三,若少分修得少分果,若修得果,云何三?一者增上戒,二者增上心,三者增上慧。何等名增上戒?,尊重尸戒增上,不重等持定非增上,不重般若慧非增上。彼於少小所戒中,微有所犯即能出,所以者何?我彼人,不犯所制。不深愧,定能清梵行,定能成清梵行,於能住尸,能住所。彼人定能永三,流果,得法定趣菩提,於七返人天往,苦。或有能令其欲界,恚微薄一果,一此苦,如是名增上戒。何等名增上心?,尊重尸戒增上,尊重等持定增上,不重般若慧非增上。彼於少小所戒中,彼於少小所戒中,微有所犯即能出,所以者何?我彼人,不犯所制。不深愧,定能清梵行,定能成清梵行,於能住等持,能住所。彼人定能五下分,不果得不法,受化生,於彼世般涅,如是名增上心。何等名增上慧?,尊重尸戒增上,尊重等持定增上,尊重般若慧增上。彼於少小所戒中,微有所犯即能出,所以者何?我彼人,不犯所制,不深愧,定能清梵行,定能成清梵行,於能住般若,能住所。彼人定能永漏,得真漏,心善解慧善解,於法中具足安住,自通慧,能自了知,我生已,梵行已立,所作已,不受後有,如是名增上慧,如是名有三,若少分修得少分果,若修得果。」世尊重此,而曰:
多住尊重戒,名於少分修,常精然,便得少分果。
多住尊重定,名於少分修,常精然,亦得少分果。
多住尊重慧,名於修,常精然,便得果。
少分修,各得同果,知如是劣,分修。
吾世尊如是:「知,有三,若正修令有情,成下中上差,云何三?一者增上戒,二者增上心,三者增上慧。何等名增上戒?,尊重尸戒增上,不重等持定非增上,不重般若慧非增上。彼於少小所戒中,微有所犯即能出,所以者何?我彼人,不犯所制。不深愧,定能清梵行,定能成清梵行,於能住尸,能住所。彼人定能永三,流果,得法定趣菩提,於七返人天往,或成家家,或一果,如是名增上戒,何等名增上心?,尊重尸戒增上,尊重等持定增上,不重般若慧非增上。彼於少小所戒中,彼於少小所戒中,微有所犯即能出,所以者何?我彼人,不犯所制。不深愧,定能清梵行,定能成清梵行,於能住等持,能住所。彼定能五下分,不果得不法,受化生於彼世,般涅,或成中般,或成生般,或有行般,或行般,或成上流趣色究竟,或趣非想非非想,而般涅,如是名增上心。何等名增上慧?,尊重尸戒增上,尊重等持定增上,尊重般若慧增上。彼於少小所戒中,微有所犯即能出,所以者何?我彼人,不犯所制。不深愧,定能清梵行,定能成清梵行,於能住般若,能住所。彼人定能永漏,得真漏,心善解慧善解,於法中具足安住,自通慧,能自了知,我生已,梵行已立,所作已,不受後有,如是名增上慧,如是名有三,若正修令有情,成下中上差。」世尊重此,而曰:
因力,常精然,下中上品修,得果差。
下精修,成下品果,中修得中果,上修亦然。
知三品修,所得果差,故中下,宜遵上品修。
吾世尊如是:「知,若具善戒,具善法具善慧,彼於我法奈耶中,已具修行名最上士。云何具善戒?具尸,安住守解戒,具尸,安住尸解戒,所行不,於微小罪大怖畏,且能受所,成就清身二,成就命成就,是名具善戒。具如是善戒已,云何具善法?,勤修七菩提分法,具足安住,是名具善法,具如是善尸,善法已。云何具善慧?永漏,得真漏心善解,慧善解,於法中具足安住,自通慧,能自了知,我生已,梵行已立,所作已,不受後有。是名具善慧,如是名若有,具善戒,具善法,具善慧,彼於我法奈耶中,已具修行名最上士。」世尊重此,而曰:
若身意思,不善,名具善戒,有愧。
若能善修行,七菩提分法,名具善法,有妙定。
若能正了知,自永漏,名具善慧,真漏。
若具三善,威德世思,若已具修行,最上明士。
吾世尊如是:「知,若成就三分,知是人於尸,已得,於究竟位已得,於修梵行已得,已能至梵行後,云何三?有,成就戒定慧,是名成就三分,知是人於尸,已得。於究竟位已得,於修梵行得,已能至梵行後。若於尸,已得,於究位已得,於修梵行已得,已能至梵行後,知是人必不居,村城聚落房舍具,亦不,尼,波索迦波斯迦,勤策男等同一林,喧而住。知是人,成就第一寂心法,守空依四依住,垢,守真所求,染分,不世法之所染。譬如世花,拘牟陀花,特摩花,奔陀利花,依水而生依水而,水水出,而不水之所染著。是人亦,依世生依世,世,而不世法所染。」世尊重此,而曰:
三分成,尸究竟位,修梵行,至梵行後。
如是,得最上瑜伽,永苦,上安。
吾世尊如是:「知,若有希求三事,於戒不缺不穿,不不。於尸,起上品欲勤精,懈。云何三?一者,希求名事,於戒不缺不穿,不不。於尸,起上品欲勤精,懈。二者,希求利事,於戒不缺不穿,不不。於尸,起上品欲勤精,懈。三者,希求生天事,於戒不缺不穿,不不。於尸,起上品欲勤精,懈。是名希求三事,於戒不缺不穿,不不,於尸起上品,欲勤精懈。」世尊重此,而曰:
求三,智者尸,世尚名,利生天。
如是,智者尸,知,如避道。
不造,而近人,如以吉祥芽,裹臭肉。
所不,狎所不狎,如持物,投深坑。
世人,常染,有智者亦,深怖知。
吾世尊如是香:「知,有三香,唯熏不能逆,云何三?一者根香,二者香,三者花香。如是三唯熏,不能逆。汝等勿作是念,更香,或熏或逆熏,或逆皆悉能熏,所以者何?我佛法中有一妙香,能熏能逆熏,能逆熏,天上人中皆芬馥。世不珍。何等名我佛法中,有一妙香能熏,能逆熏,能逆熏。天上人中皆芬馥。世不珍,所戒香。由此戒香能熏,能逆熏能逆熏。天上人中皆芬馥。世不珍。」世尊重此,而曰:
世所有,根花等香,皆不逆熏,以力微故。
唯我佛法中,有一妙香,逆等,不普皆熏。
天上及人中,世,一切皆珍,所戒香。
若能於此香,放逸而住,生倒定慧,永苦。
重前柁南曰:
同界感後有,求利及欲生,似,四四戒。
本事卷第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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