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宜瑾涉助理遭起 回1412元盼刑
台南地署民籍立委林宜瑾涉嫌以人助理逾新台1412元案,方今天起林宜瑾等3人,另13人起。因林宜瑾自交全部犯罪所得物,方法院其刑。
南今天指出,林宜瑾民98年8月1日至113年8月21日任原台南第16、台南市第1至第3及立法院第10、第11立法委期,利用上取原台南、台南市及立法院公助理相用共14127388元。
南依污治罪例第5第1第2款利用上取物及刑法第214使公登不等罪嫌,起林宜瑾、姓服主任;另依罪嫌起姓助理。林宜瑾自交全部犯罪所得物,南台南地方法院其刑,量之刑。
南,林宜瑾在原台南期727368元,在台南市期8053052元,在立委期5346968元;林宜瑾先後回500元及9127388元。
南查,林宜瑾以人助理方式有3,分是以非公助理公助理及申薪、低薪高、名助理,款作服及人支出之用。
南表示,林宜瑾助理案犯罪,金高,涉案人多,包括起林宜瑾等3人、13人起、4人不起及6名人,庭46次,且行查作、清料比,耗。
台南去年8月21日搜索林宜瑾台北公室及台南服,回多人夜,隔天林宜瑾以100元交保,限制出海出境。方回被告、人身分多是助理及服人。
林宜瑾是台南市第4(永康、新市、新化)立委,曾任6台南、市,109年立委主要手民籍台南市林燕祝,去年又以籍身分的前立委李全教,取得2霸。
南今天指出,林宜瑾民98年8月1日至113年8月21日任原台南第16、台南市第1至第3及立法院第10、第11立法委期,利用上取原台南、台南市及立法院公助理相用共14127388元。
南依污治罪例第5第1第2款利用上取物及刑法第214使公登不等罪嫌,起林宜瑾、姓服主任;另依罪嫌起姓助理。林宜瑾自交全部犯罪所得物,南台南地方法院其刑,量之刑。
南,林宜瑾在原台南期727368元,在台南市期8053052元,在立委期5346968元;林宜瑾先後回500元及9127388元。
南查,林宜瑾以人助理方式有3,分是以非公助理公助理及申薪、低薪高、名助理,款作服及人支出之用。
南表示,林宜瑾助理案犯罪,金高,涉案人多,包括起林宜瑾等3人、13人起、4人不起及6名人,庭46次,且行查作、清料比,耗。
台南去年8月21日搜索林宜瑾台北公室及台南服,回多人夜,隔天林宜瑾以100元交保,限制出海出境。方回被告、人身分多是助理及服人。
林宜瑾是台南市第4(永康、新市、新化)立委,曾任6台南、市,109年立委主要手民籍台南市林燕祝,去年又以籍身分的前立委李全教,取得2霸。
- 者:中央社者祥台南9日
- 更多社新 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