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用!「兄弟姊妹特留分」1情最棘手 家:另一半恐被迫房

[周刊王CTWANT] 台近日起第二次「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公民署」,短短8天就集超5000人支持附,引注。此,房家何世昌透露,相於金,不部分的置更加棘手,若事人身故後只留下一房,孀可能被迫房子,不禁感「台法律真的很妙,但法亦法,我只能遵守」。
「子花不完的,兄弟姊妹你花。」何世昌在粉表示,依照我《民法》定,配偶是然承人。除配偶外,承序依序直系血卑(子女、子)、父母、兄弟姊妹、祖父母,「如果未婚、膝下子女,又跟兄弟姐妹感情不好,刺的是身亡後,一子打拚的可能被兄弟姐妹分走。」
他以4情境例,首先小明有配偶但子女、父母已去世,身故後留下2,000,配偶得二分之,而兄弟姊妹可以均分剩下的1,000;第2情境,小明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已去世,身故後留下2,000,其兄弟姊妹可以均分2,000。
何世昌明,第3情境小明有配偶、有二位子女、父母已去世,身故後留下2,000,其配偶子女可承2,000;配偶若早逝,只有二位子女,小明身故後,子女可承2,000,每人「分」二分之一。至於第4情境,小明有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健在,身故後留下2,000,孀可得二分之一「分」,小明父母均分1,000元。
家指出,若小明不想被兄弟姊妹得高,可透生前、信、,或者立的方式,配偶、父母取得多,但使立,兄弟姊妹仍有「特留分」,是能拿到部份。他,相金,不的理更棘手,尤其是小明只留下一房子,孀可能被迫房分兄弟姊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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