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部 公告
文日期:中民114年10月8日
文字:四字第1143301654
主旨:115年第一次及技人高等考牙中考分段考、事、事放射、物理治考。
依:及技人考法第5第1。
公告事:
一、考等及科:本考均及技人高等考,(一)(第一段考)、(二)(第二段考)、牙(一)(牙第一段考)、牙(二)(牙第二段考)、中(一)(中第一段考)、中(二)(中第二段考)、(一)(第一段考)、(二)(第二段考)、事、事放射、物理治等11科。
二、考日期:
(一)(一)、物理治:115年1月30日(星期五)。
(二)(二):115年1月30日(星期五)至1月31日(星期六)。
(三)牙(一)、牙(二)、事、事放射:115年1月31日(星期六)。
(四)中(一)、中(二)、(一)、(二):115年2月1日(星期日)。
三、考地:分北、中、南、高雄及花等5考同行。
四、考方式:,均化。
五、名有定事:
(一)名日期:自114年10月21日(星期二)起至10月30日(星期四)下午5止。
(二)名收件截止日期:於114年10月31日(星期五)以前交名,以寄出名表件(含日,戳),始完成名程序,逾期或未寄者,考名效,不得件。另集名之考人,下名表件,於定期限完成,名履表(背面妥生正、背面影本),以及准予附件考申表於前揭名收件截止日期以前,交校承人以集名方式理。明由考人自行妥善留存。
(三)名寄地:116203北市文山院路1之1考部技考司第四科。
(四)名方式:
1、本考一律路名,考人登入「考部家考路名系」(址:https://register.moex.gov.tw;https://register.moex2.nat.gov.tw)名。身分件及照片上路名系,於名前妥身分件正、背面JPG案(案大小4.0MB以下)及照片JPG案(案大小1.0MB以下),以名,否法完成名登;登名料前,先考知。
2、路名登程序完成後,列印款或上後,必下列印名表件,同考格明文件,以寄至前地。集名者,交由校承人理。
(五)本年考人或考(一)、牙(一)、中(一)、(一)考之在生,得申准予附件考,核准「附件考」者(考通知有加「准予附件考」字者),未能於考行前1日具考格或之考格明文件查不合格者,不具考格,不得考;已考之科目均不予分。
(六)保障身心障者家考益,相措施均依「身心障者家考益法」理。
(七)本考各科之考格、科目、型、成算、及格方式其他有事,均於本考考知。
文章定位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