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部 公告
文日期:中民114年6月6日
文字:高二字第1141400091
主旨:114年公人高等考一暨二考。
依:公人考法第18第1。
公告事:
一、考等、科()及定需用名:
(一)高等考一考:法制等2科,定需用名3人。
(二)高等考二考:一般行政(岸一)等28科(),定需用名70人。
(三)114年公人高等考一暨二考科()及定需用名如附表。前揭定需用名得考成及用人需要,增取。用人如有用人需要,於典委定前,考院核定後,得增列需用名。
(四)有行政院所中央及地方各()校考缺之用人、工作地及容,以分理分配作。
(五)本2考各缺之用人另公布於考部全球/考人/考/考期日表/114年公人高等考一暨二考/考行相事宜下。
二、考日期:
(一)第一:民114年9月27日(星期六)至9月28日(星期日)。
(二)高等考二考第二口:定於114年12月20日(星期六)至12月21日(星期日)行,日期典委而定。
(三)高等考一考第三口:定於115年1月17日(星期六)行,日期典委而定。
三、考地:本2考第一分北、高雄2考,高等考二考第二口及高等考一考第三口北考。
四、名有定事:
(一)名日期:自114年6月23日(星期一)起至7月2日(星期三)下午5止。
(二)名收件截止日期:名相表件者,於114年7月3日前(含日,戳),以寄出名表件,始完成名程序,逾期或未寄者,考名效,不得件。
(三)名寄地:116203北市文山院路1之1,考部高普考司第二科。
(四)名方式:
1、本2考一律路名,考人登入考部家考路名系(https://register.moex.gov.tw;https://register.moex2.nat.gov.tw)名。登名料前,先考知。
2、路名登程序完成後,如路名系提示「免名相表件」者,毋交名表、身分件及考格等面明文件,但仍於定期限完成,款明由考人自行妥善留存。考人於路名系所填具之基本料,透役政之料行核。
3、路名登程序完成後,如路名系提示「名相表件」者,列印款或上後,必下列印名表件,附相明文件(如明、英定合格明、名半待明、考益措施申表、姓名罕字申表及民身分影本等),於114年7月3日前(含日,戳),以寄至指定地,始完成名程序,逾期或未寄者,考名效,不得件。
五、考人具有身心障、原住民族、低收入、中低收入、特殊境遇家庭或後人身分者,其名用依定予以半收取,其均不予待。
六、保障身心障者家考益,相措施均依「身心障者家考益法」理。
七、本2考之申式卷上卷。
八、本2考各科()之考格、科目、型、成算、取方式及其他有事,均於考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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