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市公所方便小客充,六月一日起用三座充。(者)
者林
彰化林市公所推於委民路外停置三座充,方便充行收管理,六月一日用。
市游振雄表示,公所公有路外停者合作,除在泰山停置充外,也在八通停惠明停各置一座充,目前共有三座充且通用型,可供大多民的停充使用。
游振雄表示,民小客至停充及停均,除停依停外,充用以每度收十元。另外,持用格充之充秩序,避免完成充後仍久占用格;完成充後如逾三十分未能格者收取超占用,每逾三十分加收十元。民於完成充,可直接於停之自交停充相用,持幸福卡交停享九折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