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在卡塔琳.特雀妮(KatalinTrencsenyi)《:理作的作手》 ,我最初提及上世展至今的建立的目很感趣,一是主要以家主的家院,另一是思考的公共性,以人民生活思考心的人民院,其所指的大概是院不再是一以家制形式,去制定一提高人民修的所,不是以教育人民生活目出,而是域以人民服象,予人民有利聚集、表、分享、造,同院也注人民生活的(不演族情),演出以人民能懂得欣,有共的目,以及也令人民知道生活同重要,或有所。把生活距不拉近甚至等同的思,影了往後百年展,一不易再逆的。然而中有一,百年以都家、人所不休,那是人民的院中的家及作品是否在服人民?是否要合的口味而改其性?那的美值,又是否向以的好判?是自有其美及,而超越了情及?些可以完了的行,尤其在下在作及形式上逐步被疑及瓦解的情下,不再是向地由舞台到席(也包括有固定席的),甚至的程度越越多,例如(Immersive Theatre),在那於人民()的情就更明。成了者甚至是的造者的一部分,的值又要如何去判?中的美(美)要如何去,我利用近期在英所的析一下。
正如正健之前撰《身心的(不)可性—沉浸式理初探》,中已有及「Immersive Theatre」的容及模式,我不再重覆。然而我希望不使用台用的「沉浸式」或其他坊不同的翻名,而以「」呼,是因承接上述有人民的院的命,度高的更在地化、平面化及普及化,它甚至可以地是一任何形式及力度的,而不是煞有介事的新形式,而有其他名予一很需要付出很多力一式的感。另一方面,花了好月了解及敦近很盛的後,更令我明白中的「Immersive」「Theatre」的度,已是常地及模糊,它甚至只是一街的表演,一次餐聚、或(表演者),不是或是,其可已被用及泛指不同面的行上。以致,我以要所有新的形式扣上一的名字,一很有意或很有涵的解,它似乎已了(至少在英),而不太合回到我所及的,有如何人民的作美的上。例如,在敦地下站行的Vault Festival,在近幕行的《RUCKUS》,也自有「」的元素。然而我入所作品,便其它是演出,不如它只是一有音、酒吧、跳舞的晚派,更坦白一是它可是予一次的不同、表演者、成一同聚的功宴,但其他「」一律收(不包酒水用)。然而除了音及舞池人跳舞外,有一班易工人服的表演者,不穿插於地互,既有的的,也偷偷者去玩模博,表演者有些成荷官,有些搞事的客,或突然塞一大堆者的老千,一起玩,炒氛。如此,散的形式究竟算不算是?如何,至少我不可能之「沉浸」吧。反想,敦不少夜店也行很多活,不少聘表演者扮演角色,也有以管舞主,邀舞者在跳舞及邀,那我去有表演目的夜店,它又是否可以之呢?到就明白,倘若不再限於院而可以是任何域,表演可以是任何形式,而所也有固定的限制,所的的定,其可以很空泛,至少在敦如是。那我又怎去判它本身是夜店有表演,或是一以夜店形式的表演?是它是夜店是?或夜店是否同可以存在?就我而言,就到它有有美的考。例如,在表演中有有上的美,包括整,到如何呈作品,如何互,中的形式、、,如何感受作品,有有美的追求,同表演者是否共同造一分享美感的,它有的元素,我即便它原本就是一夜店的消行,也可以已有的成份及值。然如何判有有以上的元素是一很主的考,但我相信即使主,也肯定不是以喜或不喜的情可以,中必然要感染、思考、分析、表,才可以成就美的述,也所以才有人的重要性存在。然今天每人也可以在所欲言,自人,但假若有美的,那些也只流於感想,而未能成。反之,演出法令人中的美值,而只是一提供予喜不喜的情表演次,我它也只是一次消,然在模糊的界下可以及,只是的眼睛是雪亮,自有。敦就是正在模糊又空泛的程,但在人及自有一套定俗成而不定的美考之上,不同既浮又沉,做着更多有界的。
最後,如有可以留意一下,一直着新的荷,目表上有一名「Context」的分,一、舞蹈、音、、影列的目。看目名我大概知道「Context」是指一些分享或,但反又有什作品不可以「Context」?如何界定分享影及放映影呢?或者,在院、、、都於人民的代,判它是否,是否,已是一最好什是美的美。
文章已刊於澳《.》 issue44.Vol.6|2019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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