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起,我其不很喜物。我猜多半跟我小候不愉快的有。
大是我小的候,那有一些野常在家屋附近活著,其中有一色、型大的野特令人!伙常爬到我隔壁居三合院的屋上,然後一跳我家靠近那屋的窗,入我的房偷吃食物。
年幼知的我有次在夜起上所,房跟那大伙面面的!在夜深人的夜,有不好意的眼睛在黑暗中出青色的冷光瞪著你,那真是一很不舒服的感;多半我只能不知所措的看著一不爽以其傲慢的度窗,留下差出尿年幼知的我呆站在原地。
在一放的午後,一小的巷弄,那大跟我冤家路窄的路相逢著。在撞的那一瞬,子的如在夜晚害我差尿失禁的新仇加恨,我定非得在白天小小的教不可,於是,我面露冷光的一步一步朝逼近著…
想不到那伙也是不好惹的硬!硬是不怕我的反而弓起了背脊向我了,而年幼知的我又自尊受的了一跳到一旁,大伙趁突破我的封,逃而去…
如果乖乖被我扁一不就好了,果一跑,跑的那得意忘形的到了路上,一恰巧的汽碰撞了…隔天,在面早餐的阿在桌子底下了已的。事隔多年我一直心愧疚,得如果那不要逼就好了…
不我也有喜的刻,在毫睡意的深夜,我常察在屋上活的,是肢言最富的黑夜舞者。自在傲慢的在屋上漫步、呆、有目的追逐著,息的兀自散出一傲而又孤的 ; 到了白天,在人勤工作的候,就散不萎糜的在永看起都最合的角落打盹著,一副人理不理的死子,又有著你法的哲家神情。
曾看有人比喻著:做人要向,是雅、容、自在、有思想,跟人的相算是近,但又永保持著一不互相侵犯害的安全距,依自己喜的方式在世上傲的存在著。
然我其真的不特喜,不在巴里旅我是了三配色特的木咪,我猜多半也是我同意向的所影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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