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的女友是很特的女子,她美、自然大方,有著人迷的甜美笑容。
大代,好上的她,是校社的人物,活於基、等社,的表她的上是著自信的采 ; 那她然常鼓我多加社、校活,增加自身的,著未的就做,而我散漫的性是跟不上她的步。
我是『海社』的社,在鬼混、呆、迷惘的平凡日子 ; 她是眼光利的隼,永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方向。
在我退伍後工作的第二年,女友慢慢的在她架的景,那一年她完成了所有申作,一後的日子,我著者入山土石流侵的部落,她上,往美,去求她一直以的想 ; 然我不曾她,但我心清楚的明白,我最美的想已逐的…
忘了是美校的暑假是寒假,我表面上,心常念的她回到台做短的停留,知道我喜原住民文化,她送了我皮革的『捕』,有於台夜市、商圈常可的粗超商品,我的『捕』,粗,且真正自印地安人生的土地。
那大也是我最後一次的面!回想起即使了一年是有著深沉的感…『捕』究只是美洲印地安人的美,魔法法披靡方人吧。
我始有捕捉到我曾最渴望有的想,那依是美的想。
即便是如此,我是喜我的『捕』,得在屋角著它,生活就是有想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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