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法官易的回答,我忽然想到他想的,不是大法官而是印和(不是神鬼奇的那一喔!!是美!!美啊~~)~~
一、「死刑是廉慰藉」、「行了死刑,群心理得足,但整社反而忽略了被害人及其家真正之慰照。」
死刑不是廉的慰藉,同的,也未必是社正的彰。的是,群心理何只能被定:行死刑就得足?
我捷被死,我心理仍未足啊~~我更想看到被害家之後。真的~~
不支持死刑的人法我答案,但死者也有?
慰、照被害人或家--「修式司法」,跟死刑存有什?台有死刑,所以就不用「修式司法」了?"停止思考"才是大,而其包括"人就算了"及"你的死德"
什意思?完整版的大律文章中,只有述德的美好、台人有多,忽略了台本土的察--什大多人民支持死刑存在,中不是的心而已,大律有而的分析?如果能以自身判准除死刑比好,道不也是一?如果只能空泛的:政府如何、社如何慰被害人,,那死的你角色任,除了鼓吹之外剩下些什?
一定有人:一篇果是能什高深道理啦~~是:那篇是2010年(新似有,因"死刑:理法理(思想17)",我有。),如果他的思考是不地前而非的限,漫漫3或6年,在台的他,於死刑,他竟然有新的察及充!!因~~他回答那份卷的答案,跟2010年一模一。
不是思考停3-6年,就是看不起提的位--老子有所,那怕只有一句,也不屑回答你?
至於「透教的功能,犯大的人能生悔心,以此心情被害人之家作一子的罪,最後企求方之和解恕,是宗教家之大理想,但也是社所不放的目。」
真的激起我的笑,大法官不是大法~~~宗教家大的精神是宗教裁判所的功能,不是西方司法系的重吧!!因:
一、你怎可以死刑犯要"以死罪"的利?因啊!!如果一人神共的罪犯,他,唯有一死,才能他的罪孽被,才能加害、被害的家能和解恕、相互慰,有死刑,他整日活在往昔的罪之中,魂受折磨,那又如何?
二、我的是屁,不可能,那透"教的功能做一子的罪",是否可以是神?
三、哪宗教裁判所,不是以"罪、悔"要求他所定的罪犯?只不和解的象是"神"而已??再一次,恕是美德而非,而公共政策的,值的述是基石而非制高,也就是,在公共政策述上,有人自己信仰的值而被非,同的,也不用自己的值,去要求人到自己的,才是正的。
否,「印和」、「印和」、「印和」、「印和」、「印和」,有慰到人心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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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法官被提名人瑞明也表示,他於2013年撰文「一位留德律看德死」,即主「死刑是廉慰藉」,「行了死刑,群心理得足,但整社反而忽略了被害人及其家真正之慰照。」文亦主「以教化取代」,「透教的功能犯大的人能生悔心,以此心情被害人之家作一子的罪,最後企求方之和解恕,是宗教家之大理想,但也是社所不放的目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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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留德律看德死(瑞明)2010年03月18日果日
王清峰部宣布任不行死刑,引起社激烈,最後致王部去,令人「庶民」力量之大。死刑存涉及面既深且,本文以德明何死成德之政策,藉此反思台今日死刑有之。
死刑是廉慰藉
德止死刑始自1949年通之《基本法》,102要宣示「死刑除」,德後百待,止死刑非本於全民意之共,而是《基本法》之立法者於粹代在全民狂氛之下,死刑被度用之反省,以「死」作德走出法西斯政,重建民主的重要宣示。一方面家力加以限制,否家有人民生命之利,再方面底防「民」之用致可挽回之。
徵今日社死刑犯者深痛之情感,令人回想起在戒代劫犯,以速速方式行死刑之作法,在亦得泛支持,而今思之度,但已法挽回。
於受害者家之悲痛,任何人皆面。主持死刑者非行死刑不足以安慰被害人。然而死刑也可能只是一最廉最方便的慰。行了死刑,群心理得足,但整社反而忽略了被害人及家真正之慰照。
止死刑非忽略被害人之感受,反而必以更深入更精的作法去修被害者所受之,此即「修式司法」,如在德快速成的援助犯罪被害人,其中有部分自金的分配,由之社工教育人努力事被害者生活的恢心的慰,更事加害者之解,最目的是希望方和解。我的《犯罪被害人保法》似乎只著重在金上之,於被害人精神情上之藉,有很大的努力空,如果社足於死刑之性足,延此方面之步。
行死刑固然足了的人性,但鼓心也可能激起立情,後的空失落也曾是多文所描的心境。持情在社上鼓仇之作,最新社多年人,其手段之酷,令人感受社上乖暴戾之,此皆心有。
以教化取代
透教的功能,犯大的人能生悔心,以此心情被害人之家作一子的罪,最後企求方之和解恕,是宗教家之大理想,但也是社所不放的目。
止死刑之政策既然是以教育取代,於所之教功能自然更加重,止死刑最普遍的洲家亦莫不重所之遇。投注大量心力於人犯之正遇犯罪防。
在止死刑後德行了身禁之制度,因此也化了所的教化功能,在查遇方面,查犯罪者之心理,成程行,以作防犯罪之依,促成此方面之研究展。相地,足於式的死刑行,少此方面研究之力,而法促成防犯罪之研究。
止死刑有多配套措施,以兼社安全,犯罪防治,慰被害人及其家,以求和解代替,是漫且困的社工程,但是社步必要走的路,希望今日死刑存之能真正提升社之契。
作者律、民司改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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