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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因果之理(8)利人利己,害人害己
原文:佛生,心是一,而其所受用,天殊者,以其用心同之所致也。佛唯以大慈,同大悲,生,人我彼此之心。一生,亦能所之相。故得慧具足,世尊。生唯以自私自事。父母兄弟之,尚能彼此之相,旁人世人乎哉。故其所感,或生下,或三途道。即戒善定自修,得生人天。但以大悲心,能直菩提,以致一,仍。可哀哉。是唯欲人者,正成就其自。而唯欲自者,乃所以自害也。(正)本重刻跋
文:佛生,心是一。然而佛生的受用,是天地殊,是因彼此的用心不同所造成的啊!佛唯以大慈,同大悲,度生本,有人我彼此分的心。然度一切生,也有能度所度的分。所以得福慧具足,世之至尊。生唯以自私自利前提去作事,於父母、兄弟的至,尚且做不到不分彼此,何是旁人、世人呢?故生所感,或生到人而下,或入三途道。即使能奉行五戒十善,自修定,得生人天,但因有大悲心的故,不能直契菩提,以至於福一,仍然再落,可不悲哀?所以,一心想要利益人的,正是成就了自利;而那些只想人利己的,偏偏是害了自己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