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信念佛」—印光大文菁
「敦分,邪存,老念佛,求生土。」——土宗第十三代祖:印光大,《印光法文全集》(包含增、、三、三)中包含富的道德教育思想,值得我研究和借。以下〈印光大文菁〉,希望您品,落於生活,整心,人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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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疑惑(4)理事 理事二
原文:事持者,信有西方阿陀佛,而未是心作佛,是心是佛。但以志求生故,如子母,忘。此未性。而但依事修持也。持者,信西方阿陀佛,是我心具,是我心造。心具者,自心原具此,心造者,依心具之而起修,此方能彰,故名造。
心具即,心造即事修。心具、即是心是佛,心造、即是心作佛。是心作佛,即性起修。是心是佛,即全修在性。修德有功,性德方。悟而仍事,方真修。否事之狂妄知矣。
故下曰: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,心之境,忘也。此解法,千古未有。,事融,非法身大士,孰克臻此。
以事持未悟,能出於外。人自心未能悟。既悟焉,即事是。所悟之,在事中乎。事,事。事二,如人身心,二俱同用。未有心身,彼此分者。人欲融合而可得。狂妄知,事,融合矣。(正)西九
文:注重事修的人,相信有西方阿陀佛,只是未通明「是心是佛,是心作佛」的道理,但是求生西方的心很,如子母,有忘的候。是不懂理性,但能依事修持的人。注重理修的人,相信西方阿陀佛是我心具,是我心造。心具就是自心原具此理,心造就是依照心具之理起修,理性才能露,故名「造」。
心具即理,心造即事修。心具,即是心是佛;心造,即是心作佛。是心作佛,即性起修;是心是佛,即全修在性。修德有功,性德才。悟理之後,仍不事修,才真修,否便落於「理事」的狂妄知中了。
所以:「以自心所具所造的六字或四字洪名,心之境,人刻不要忘。」此解法,千古未有,而契理契,理事融。非法身大士,能到境界?
因注重事修的人,然未能悟理,而事修道又能出於理外?只不注重事修的人,自心未能悟,一旦悟,即事即理。道所悟之理,不在事中?理不事,事不理,事理二,如人的身心合一,二者同用,有心身彼此分的。大明人,想要不融合事理是做不到的。只是那些有狂妄知,理事的人,才不能融合事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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