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-04-26 19:54:54
一下提案「歧滋病」的立委
2005/04/14 00:17
http://www.ettoday.com/2005/04/14/301-1777213.htm (●作者,女,名,北中和人,大,SOHO族。本文ETtoday.com友投稿,言不代表本立。●照片料照。)
多年前我看一部影叫「城」,一位得了滋的律,在工作上遭到意歧除,於是用他剩的生命在法庭上自己取有的益,最後法官判以高的金,了那自以保其他人的律事所。一即死亡的人什要做?要?要出一口?都不是,因是他一生下就具有的生存,任何人都不可以因人的莫名恐,然後抹煞人的基本力。可是我家「民主步」的立委,正在提案合法「歧、侵害」滋病病患的工作。
些大的立委,滋病防治的做法,就是一旦工感染滋病,雇主得以合法的解雇工?如果立委不算歧,是了避免大多人被感染,理由多冠冕堂皇,所以我手成?成的法案,古代的人立?然後感些「民主步」立委,家了「保障」和「步」?最好外交部能配合宣,台大大宣:『看哪!全世界都逐步保障滋病者的人,只有我台敢名正言合法歧,人立,全世界有!』
到此,不免要介一下「逆流而上」的「民主步」立委:
◎2005年提案除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例第六之一部分文立委名:
侯水盛、蔡芳、彭瑾、林、魏明谷、、王淑慧、惠、郭玟成、博基、郭俊、重信、柯建、高建智、美津、蔡昱、中、王、和子、昭、明源、郭宗、林耘生、、王世、林重、、江昭、薛凌、林山、文章、富、邱永仁、天麟、林洲、花冠、曹旺等37人。
以上立委提案修正的是除原文中:「不得予以歧,拒其就、就、就或其他不公平之待遇。未感染人免疫缺乏病毒者同意,不得其音、影或影。」
如果此法修正通,身在未染病越越盛行的世界,或我家只要立法把生病者通通管制起,就可以省多疾病防治的?也再不必防制疾病筋,因只要任由大家歧病人,又加上合法工作,有一天病人都去自啊?所以歧和侵,就是立委防治滋的最好法?我明提修正法案啊?「大的」侯水盛立委!
(●作者,女,名,北中和人,大,SOHO族。本文ETtoday.com友投稿,言不代表本立。●照片料照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