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去,一站是器店,和店家把之美得有如神故事,同旅伴了店可真了眼,刷卡刷了手。
我也跟著欣店琳目的品,果真做精美,非常迷人。
原想欣的,店的售小姐次似乎定了我不是好客人,也就放了我的殷殷示好。想到她一去,我就在五秒有了定,我要一小酒。
算不上高之物,甚至它只是所有品中位偏低的一,但喜它除了自得掂掂口袋,更重要的在一感,它真美啊。
它扁扁的浮著一大大的福字,字得算不俗,著美大方的,看起大方大器而充喜感。它的身子呈出一漂亮的弧度,是易於人身佩在腰,它是一小酒,佩在腰的用意然不是佩吉祥物人吉祥,而是方便人想酌一口就手掏出仰一啜。的大小正宜酌,的大小,於像我酒量的人,即使填的是高梁、威士忌、伏特加也醉不倒,所以它大小正宜。
於是欣然了。
想到它回家都快三十年了,不曾填充一滴酒。
什呢?直自己都好奇何以冷落它至此地步,思考原由,酒是看合喝的嘛,酒更是看同伴喝的啊,我在路上想掏出酒喝它一口的?即便是出去旅行也不致於此,旅行中不是不喝酒,而是在合宜之何宜之才喝,面美景,杯相邀可也;一日程,和半生不熟的伙伴吆喝鼓噪,喝他盅可也;回得房,梳洗然,有沐浴乳香,小小茶几前和老妻各斟半杯,或同行女、好友,床前坐,半互祝,可也。如何喝皆可,就不曾想在灌他半,行喝他口的,那太不像我了。一酒,再怎漂亮也改不了我啊。
於是,酒用品化身收藏品,成了我的百盒成之一。
(刊登於2013/09/24人福邱我的百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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