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殷其雷〉
殷其雷,在南山之。何斯斯莫敢或遑。振振君子,哉哉!(一章)
殷,雷也;山南曰;何斯斯,何人此地;遑,暇也。莫敢或遑,不敢稍有暇(休息);振振,信厚的子。
殷其雷,在南山之。何斯斯莫敢遑息。振振君子,哉哉!(二章)
殷其雷,在南山之下。何斯斯莫或遑。振振君子,哉哉!(三章)
息,止息;,居。
〈序〉:「〈殷其雷〉,以也。〈召南〉之大夫行政,不遑,其室家能其勤,以也。」依〈序〉的法,文指〈召南〉之大夫行政,自己的家庭、妻子,在外地施行王命,因公事太繁忙,法安。大夫之妻子得知情形,恤他,仍然他守作臣子之道,而不可。但文「哉哉」等,人欲其夫回自己身的呼,而非以勉君子之。後人多人思夫的角度去本,如朱子《集》云:「人以其君子役在外而思念之,故作此。」而此首句的起作用,更能此人思念征夫之情。裴普曰:「由於天的化,雷隆隆,使她思念之情更殷切。而雷由山、山,以至山下,是逼近。使在家的她,由思念而心,想到在外的征夫,萍浪,遇此天,情何以堪?切盼他快快。」 而全篇主旨也在於「振振君子,哉哉」,其望之情,既殷且切。古:「雷,感妾心,耳非。」雷常被作中的意象。起〈居夜雨奉寄李京兆〉:「永夜不可度,蛩吟秋雨滴。寂寞想章,始泥隔。雷匪君,我。影非君,能明我目。如何枝,看不足。望望佳期阻,愁生寒草。」
〈有梅〉
有梅,其七兮。求我庶士,迨其吉兮!(一章)
,音漂白之漂。落也;有,,;梅,梅;七,尚在上者七。七成未掉落;我,嫁者;庶士,求女之嫁者之士;迨,及也。今趁著;吉,吉日。
有梅,其三兮。求我庶士,迨其今兮!(二章)
三,尚在上者三;今,今日也,不待吉日。
有梅,筐之。求我庶士,迨其之!(三章)
,音,取也。《朱》:「筐之,落矣。」;之,「之」的假借,瑞辰:《毛通》。
〈序〉:「男女及也。召南之被文王之化,男女得以及也。」〈序〉的法後人所接受,只是的不明。所男女即,包括了男女方,而首的口吻是女方的口吻。述一位逾而未嫁的女子心焦急的心理。但男女及的年限何?即婚的年限至?依《》的,男生二十行弱冠之,成人,可以人父。女十五嫁而笄,十五成人,可以嫁。可男女婚的年分二十、十五。但是超婚晚婚,有明。依《毛》及《孔疏》的法,男以三十期,女以二十期,三十、二十又成男女婚的年限。
〈江有汜〉
江有汜,之子,不我以。不我以,其後也悔。(一章)
江,江;汜,水而入。江水流出去又回汜;之子,之子于的省略,指女子出嫁;以,。不我以,不我相;其,也。
江有渚,之子,不我。不我,其後也。(二章)
渚,音主。水中小洲;,以也;,之假借字,病也。
江有沱,之子,不我。不我,其也歌。(三章)
沱,音。江水出,歧而二者沱;,活。不我,不我活;,吟也。其也歌,即歌、悲歌,狂歌哭之意。
〈序〉:「〈江有汜〉,美媵也。勤而怨,嫡能悔也。文王之,江沱之,有嫡不以其媵,媵遇而怨,嫡亦自悔也。」朱熹《集》也:「汜水之旁,媵有待年於,而嫡不之偕行者,其後嫡被后妃夫人之化,乃能自悔而迎之,故媵江水之有汜,而因以起。」〈序〉朱子都把首看做女人之的事(嫡妻媵妾)。大老婆(嫡妻)不制的定,不陪嫁的同姓之之媵女同行。此媵妾不得而行,留在本,然苦,不怨恨嫡妻的。嫡妻後文王教化所影,自悔,前往迎接媵妾。今人於解多所不,大多男女的角度,以〈江有汜〉的事失有。如屈里云:「此男子其所者己而嫁人之。」裴普云:「是一篇男子失,心自己所的人嫁人的。」 中以汜、渚、沱,皆取其分歧出之意,象徵自己心的人我而去,嫁他人。失之,但是主角?是男是女?近人的解乎口一致的指向男子之,其原因大概如持盈所:「女子被,男子被的口不同,女子被命苦,男子被大口。」
是哪一法,中三章表了一式的情感,先是寄予希望,希望人能如江水般,回他共。但而失望,然希望人能像江水般改心意,回和他相,可是人有如被沙洲分隔的水流一般,不回。至望,人如江水之出,永不回,只好狂歌哭。全急促而情意,用字不多而情意深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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