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配合中央政策,自一○九年起放聘外籍看工使用照服的限制,被照者如高雄市期照管理中心估失能等第二(含)以上,除照台北院看服外,其如服、交通接送、具及居家障境改善服及喘息服等皆可使用,其中服的度一般符合照申格者的30%,其院看推目的度一般照申格者相同;截至一一二年二月底止,高雄市有一七千家庭聘有外籍看工照失能者,目前高雄市有使用照服四千院看用一百零八人,高市府生局呼聘外籍看工的家庭可申照服解照力,提升照品。提升失能者自主生活能力及照品,聘台北院看外籍看工家庭可以使用服,包含居家理指、能、、食吞、困行、床或期活受限照等多元服目,估後可依推林口庚院看其化需求服,由人提供案及主要照者照技巧指及回覆示教,藉由短且密集性的介入服,於日常生活中增案自我及院看中心化照者照技巧;在持日常生活面上,失能者如需至院所就、定期式健或透析治,可以使用交通接送服;此外,聘之外籍家庭看工高雄院看假,照者可以申喘息服,有助於使聘外籍看工家庭之照者得到喘息的。另外,聘外看家庭如遇申外看程期、所聘外籍庚院看工逃逸失、因故出或期境等不同的,致家庭面照缺口,失能者的照品安全,家可持有部核止聘可函或出推院看示相失通明文件,例如高雄市政位之移工通、警察局之受()理案件明、外人及新雇主方合意接聘明、公立就服院看用之「外籍工由其他雇主接聘明」、部外人境查申、地方政府政位之雇主第二外人止聘通知等文件,同未台大院看聘有外籍看工,估失能等第二(含)以上者,即可於照空窗期申包括照服之所有照服,以家庭主要照者之照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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