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引起大家烈的就是「容」
看到王建煊先生的媒投,他容不限上,要不要有死刑是可以的,但如果法官判了死刑,「就依法行」,然恕是美德,但不能用地方。
我一直相信法律是用守法的人,但也要犯罪的人。
如果你不是每天在和罪犯打交道或是眼手段其忍的人,
你可能永不知道什人可以把另一人做畜牲一的宰~~
人之所以人,就是因人可以被、人的道德意比物更高、人是可以自我主宰和自我束的生物。
如果教育和感化可以所有的人都不再犯罪,
世界到充斥著和平、暖的歌,
又意去行刑的判官和子手?
我的人曾在多年前曾被一名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,
用美工刀架著她的脖子要她拉巷子,
幸好一名程司有下察看,那人才跑走,但刀子是微的她~~
坦白,我接到通知到派出所,如果那男子有被逮捕(很可惜有),我一定狠狠的修理他,我法容他,因他想要害我很重要的人~~
老公的同事曾被一名人犯趁他不用一把藏的美工刀,重重 的他的~~
老公去院探他,那位同事看到我老公,自掉的一直和我老公不起,因他怕他的疏失害我老公被分。
那疤在仍然清晰印在他的上,如果你是他的妻子,看到那的疤,你想容?
我多年前下透天新房子心入住,
我和老公前台不要做,免的破造形~~
果搬去後的第二星期六我就被空,
把房子翻的一蹋湖,也失了一些金,
老公天立刻通知人把二、三、四前台和地下室的木掉,全部加~~
老公在外勤一星期得回一趟(他曾了一件重大刑案二月回家睡)~~
我也生二,整家只有我一人,就算把自己放子,那一子我仍是眠~~一有我是汗毛直立,因知道太多的犯罪果…因太害怕一再被人入由偷~~~~在想想如果被害的是我的孩子,那怎?…那身的害怕和恐永是法形容的~~要如何容呢?
令人不解的是,守法的人,法律不能我最大的保障,我仍然法免於恐、免於受害,如果法律再不能作多端的人予以治,法律制定的意,法的宗旨一切都是建在端上。
然人不是上帝,法定生死;但一人可以不受上帝的束去定取、害一人的生命,他是不是也要「自己的行付出代」?
我奶的一位朋友他的生子被票勒果撕票,他的老婆也白冰冰小姐,了能再生一小孩,他夫妻了多次的管都有成功。
如果初那些歹徒只要拿了就放人,不要一年十一的小孩痛下手,他也不用老膝下子的悲衰~~有些害是就算用一子填也填不了~~那些犯下罪行的人能解?
法律的竿就是在「治」,犯下罪行的人接受刑法的,罪行的人也能有改自新的,但不是那些罪大的人只是蹲年苦牢,就可以得假或特赦。
「行死刑」的最目的,不是在取一「辜的生命」,而是在警惕世人有一天你仍然要你所做的行「付出代」。
在道德的面上 ,只要你做的到也意,每人都可以去容人、也容自己所犯下的;但在法律的面上就是「一切依法行」,否警人可以捉了就放,司法人可以了不判,公理正就有存在的必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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