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碧沙0106民一明
改若干的社概念久以入人生活中而生的象,
本人明如下:
一、 社安全制度取”民一”知下的”用用””保障展”心, 合理制建相合的制度。 以一般算、其他收益、急金特算行方式服可能需要的人民。 以”不漏接一人”制式原。
二、 行的各公私年金或保制度是以”羊毛出在羊身上”或”天下有白吃的午餐”等非人平等思模式下所出的商制度。 此外的保制度人或性之保障助用工具。
三、 行保念下的社安全制度弊病, 漏洞、源浪、化、精算排除弱、任意整、推於社福、固特或罪犯的道德…..到力管理後的架式制度修改, 值此大衰退期, 正是除新的大好。
四、 行刑事制度中, 每有人或政治人物呼改善嫌犯犯人之待遇, 忽了整社安全可能付出倍甚至十倍以上的心力代方能成若干。 此因人派私所取之沽名行, 期以, 已社安全造成了大的累性害。
碧沙主 2009.01.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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