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上班五天,大有到三次的去前的小包早餐,一方面因好吃,另一方面距上班的地方也近,不假思索的掏出五十元板,告老要一盒,一手交,一手交。偶假日也去,但假日人多,都要等上好分,才有出的小包可。
同事看到我常常提著前的小包,他的我很,懂得一了多年的老店,且味道的是很不。
如果早公室,我不用狼吞虎,好整以暇八小包依序入肚,可以品每一口,想起老也是做,非冷包,肉含的汁香甜,再搭配他特的油及辣椒,早餐吃一盒包,可以到中午。
我也想起小候母常小包我吃,大概在大以前,我以的小包就像包子一,只算是小的肉包。後到了台北,吃到名店的小包,一口咬下去的汁溢在匙,哦~原有一叫小包,我土包子吃,第一次吃搭配油,感很足。
之後交往的女友知道我喜吃小包,便遍有名的店家我去吃,每次出,她我到那些店,先在菜勾起的也是小包,然後很得意的:我知道你就是吃味。直到分隔地,聚少多,或直的找前的小包,是有些因的,而吃下去不只是美味,多了思念,就像方配送的。
中副刊2016.10.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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