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葬
文/林玉
新冠肺炎持至今,著多家提醒,疫情只有等待疫苗成功研才可能真正停止,各都有了期抗疫的。此次疫情下,本地至今尚未有社爆情,截至6月9日,澳累病例仍然是45宗,中只有宗社案,其均入性案,明社防控工作有效。而且,案大部分症,只有一宗重症,疫情大受控。可是,新冠肺炎疫症仍在全球行,日後可能出的新一波潮,甚至新的染病,澳必要完善自身各防疫抗疫的基建,以所需;而火葬就是其中之一。根家《出入境骸骨生疫管理法》定,身患染病逝世的先人,禁止出入境,意味著澳一旦有不幸身患疫症逝世者,他的就不能如同常那,送往珠海火化。防止疫病散播,本地的火化施其得尤重要。故此,本地火葬的址及建造早提上日程。年前政府曾提出在仔建火葬,後由於居民反,政府置,承修改法,大火葬的址,令址可以更民居。目前,政府的修法已完成,去年7月市政署市委上局亦提及「居民火葬在公共安全和生方面的重要作用,再泛社意,凝聚主流意向才落址。」受疫情肆虐,目前其就是宣公知悉本地火葬重要性的最佳,希望局做好民意宣工作,加快落本地火葬址,在民居的地方建火葬。
文: 原20206月11日力副刊「事政」
: 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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